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等事项安排的通知
2020-02-05 20:38:02来源:阳光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曲江)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等事项安排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当事人仲裁权利,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0号)要求,结合我派出庭工作实际,现就近期调解仲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29日期间的调解、开庭、调查、举证等仲裁活动全部延期。我庭将逐案通知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疫情防控期间立案流程:1.电话咨询并办理登记手续;2.邮寄立案材料;3.我庭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确因紧急情况或特殊原因,必须现场办理的,请务必提前电话咨询预约。
  
  三、疫情防控期间,我庭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安排开展调解等工作。答辩状、证据等材料的提交请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观察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无法正常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延期。
  
  五、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联系电话:029-81201359  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2600号曲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曲江派出庭邮政编码:71006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曲江)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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