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2020-04-09 11:16:4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柳洪华):4月7日,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打击市场监管领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从2020年4月7日起到12月底,在陕西全省部署开展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明确,陕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重点在五个方面发力开展“攻坚行动”。一是陕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或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有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行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规范,对涉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二是陕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陕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推送的涉案线索,及时排查处理,逐条销号,对涉及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行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规范,对涉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三是陕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对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基站、嗅探设备的网络交易监管和违规生产伪基站、嗅探设备的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有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关停,依法依规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四是陕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托省级广告监测平台,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广告的监测力度,及时处置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陕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伪基站、嗅探设备的电子商务平台及经营者开展交易信息监测,发现违规销售行为的,通报相关单位关停该经营者网店并依法查处;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关注全网涉电信诈骗舆情信息,发现涉电信网络诈骗舆情信息及时预警并交工作专班研判处置。

  五是陕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移动端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对利用手机APP、自媒体、移动搜索引擎、微信公众平台等移动端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违法广告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广告违法行为,引导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广告宣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