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气质” 生活有“品质” ——榆林市横山区美丽宜居县城建设纪实
2020-05-18 08:57:25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城市有“气质” 生活有“品质”

【中首  陕西】城市有“气质” 生活有“品质” ——榆林市横山区美丽宜居县城建设纪实

路过横山城区的外国自行车队。 记者 赵波 摄

  立夏时节,无定河畔,古城横山风景正好。

  从一片荒漠中的“孕育”到一个新区的“分娩”,榆林市横山区巧借“东风”,提振“事不避难、撸袖实干”的精气神,加快老城区品质提升,推进城市高水平建设,以高颜值塑造城区的高品质生活,以为民情怀描绘城区发展之路,精心打造城区服务高地、生态宜居福地、现代品质新城。

  善为 城区面貌大变脸

  走进横山区,各类建筑鳞次栉比,柏油马路四通八达,一城绿色满目新……

  随着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应运而生,人民路、环城路、建国西路提升改造,为城区颜值“添彩”;从脏乱差的芦河上崛起的绿色风情公园,成为对外开放的亮丽窗口;杨市沟、东门沟、大坝沟综合治理,“污点”变成了“亮点”;郁林小区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拔地而起,城区功能加快完善。

  横山城区道路建设疏通“关节点”,畅通“最后一公里”,健全城区路网,城区初步形成了“四纵十五横”路网结构,城区主次道路30余条50余公里,市政道路总长达80公里,伴随着怀远大道建成投用,一张内连外畅、枢纽贯通城区的大交通网构建起来。

  统计数据显示,横山城区清洁环保天然气普及率达68.9%,供水水源可靠、水质可控,亮化率达98%,垃圾无害化处理,历史性地改善了城区容貌。

  路宽了,楼高了,灯亮了,景美了,水净了,天蓝了……如今,连土生土长的横山人都很难找到昔日城区脏乱差的痕迹。

  横山区委书记王效力说,破解城区快速发展与美丽宜居之间的矛盾,需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执法体制,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迈进。

  善治 城区品质大提升

  怒放的景观花,清新的文明标语,醒目的礼让斑马线……横山在城市建设管理上不仅延伸了发展高度,拓展了城市宽度,还蓄积了城市温度。

  城市“颜值”和“气质”兼修,从2003年的省级卫生城区创建到目前的“四城同创”,横山吹响向创建含金量最高的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城市、中国宜居城市冲刺的进军号角,旨在通过高标准、高规格的创建活动,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向纵深推进,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公园、广场是城区美化和城市品位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区文化的重要载体。目前,横山区建成综合性公园广场10处,面积达20万平方米,实实在在满足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横山区筑牢城市绿色“底子”,实施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目前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6.63%,绿地率3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平方米。推窗见绿、开门见绿,让居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同时,横山区污水、垃圾、烟煤等综合治理实现了常态化,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二级天数保持在28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随着横山区管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市民们维护城区环境意识慢慢从思想自觉到行动自觉,慢慢从“旁观者”变身为“参与者”。

  善谋 城市发展步入新时期

  城市空间格局,事关一座城市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横山注定要与榆林市区一体化发展。

  2016年,是横山区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实现撤县设区,逐步进入榆林中心城市的发展格局中。

  面对可期的未来,横山绘就新一轮城市发展蓝图:中小企业创业园与三产服务区整合,成立了横山新区,总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北靠榆林市科创新城,东临榆林市高新区,西南接榆横工业园区及横山老城区,将成为榆林市发展百万人口城市的重要接续地和承载地,横山城市发展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近年来,随着怀远大道的贯通,榆横两地步入“一小时生活圈”,高速、大容量、便捷的交通织就“一小时车程网络”,两城处在同一“时间序列”之中,助力榆林、横山实现“以时间换空间”,榆横一体化开启“加速度”。

  横山统筹布局产业空间和区域产业发展,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建设集聚集约、绿色低碳、共享发展、融合生产生活性服务和公共基础性服务为一体的复合型新区,实现横山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特色化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记者 赵波 通讯员 吴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