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部署2020年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相关事项。专项执法行动从2020年5月15日开始,2020年11月15日结束。
专项执法行动将严厉打击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三个重点领域,严厉查处三类违法行为:一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二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三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但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违法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系统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执法行动;要严格规范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联动合作,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打击规范结合,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整体效能;要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及时锁定重点行业和领域,不断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靶向性;要把专项执法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协同推进、相得益彰,有效遏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蔓延势头,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供稿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编辑 柳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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