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世博园全景。
王顺山。 蓝剑摄
浐灞生态湿地景观。
关山牧场。 李慧琴摄
汉中油菜花海。
阳春,万物苏。关中平原渭河两岸,绿意渐浓,花朵簇簇迎风盛放,河水融融泛着清波。
盛夏,碧云天。陕西南部秦岭腹地,层峦叠嶂尽显挺拔俊秀,其间溪流淙淙,瀑布叠翠。
仲秋,盲风至。陕西北部毛乌素沙漠,栽种的可绕地球赤道54圈的树木上,金黄的树叶随风摆动。
季节变幻,画卷不改——
这是绿色为底色的三秦大地:森林覆盖率超过43%,全省植被指数变化百分率平均17.9%,为全国平均值2倍。榆林绿、延安绿、关中绿、秦巴绿呈现在世人面前。
这是空气更清新的三秦大地:与2015年相比,2019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19.8%。2020年一季度,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58.8天,同比增加11.0天。
这是碧水映青山的三秦大地:2019年,50个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7.6%,优于国家考核目标7.6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优于国家考核目标2个百分点。
污染治理强力推进,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秦大地上,青山碧水正织出锦绣河山。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逐步健全
——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首次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4场保卫战和9项专项整治。
——我省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我省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和环保垂改完成阶段性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完成组建和挂牌,组建驻市生态环境督察机构。
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是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生动实践。从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到加强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从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到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从渭河、汉江等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到多项标准、多项法规出台,我省积极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
我省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省人大每年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及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省政协先后召开有关协商座谈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累计颁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7部、地方标准12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省内生态环保督察实现全覆盖。
同时,我省空气、水环境补偿制度不断扩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初步建立;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会同山西、河南及国家有关部委建立了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统筹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完成24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提前一年实现固定污染源监管全覆盖。
2020年一季度,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58.8天,同比增加11.0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6.5天,同比减少5.7天。全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其中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优;渭河干流水质良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9%和52.6%。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
全面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事关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4场保卫战。
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我省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强化区域联动和部门协作,组织专家队伍实施“一市一策”指导帮扶关中各市(区)精准治霾;全面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措施,2015年以来累计拆改燃煤锅炉2.2万台3.1万蒸吨,淘汰黄标车、高排放老旧车约66万辆,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在全国率先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关中地区完成散煤治理248.6万户,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户;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我省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以河湖长制为引领,全面推进“三江三河”等重点流域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完成170个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完成22个市级水源地和77个县级水源地排查问题整治任务,整治黑臭水体26个;渭河流域建成并运行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7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424.5万吨,基本杜绝了直排。
我省全面开展净土保卫战,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在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县(区)域实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全省危险废物经营(收集、处置、利用)单位共99家,总规模达到507.8万吨/年;在全省1499个镇(乡)6989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达到1130万人。
我省扎实推进青山保卫战,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以“五乱”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025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4.44%;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61个,总面积1145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7%。
加强基础设施完善监测体系 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截至2019年底,建成运行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126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3.2%和86.75%。
——建成涵盖188个空气自动站、点位覆盖所有县(区)的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网。
——初步建成了由1163个国、省控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能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我省有效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全省实现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19年底,全省建成运行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126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3.2%和86.75%;建成运行县级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场101座,垃圾处理率达到91.6%。
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完善。我省建成涵盖188个空气自动站、点位覆盖所有县(区)的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网,承担西北地区及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工作;在83条河流和4座湖库上布设184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初步建成了由1163个国、省控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成含444条道路、1586个区域噪声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建成覆盖关中各市区的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健全。我省建立全省危险放射源在线监控与失控预警系统,成立全国第一支省级核与辐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立非经营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制度、辐射环境检测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辐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与周边8省(区)建立了环境突发事件预警、应对处置协调机制,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生态环境执法不断强化。我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7.2万人(次),检查企业22.5万余家(次),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9万余家,处罚金额10.6亿元;注重环境风险防范化解,持续强化陕北石油开采和陕南尾矿库等重点风险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呈逐年下降态势,2019年,全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6起,比2015年下降58.6%。
“放管服”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出台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等8方面20条措施,积极服务全省“三个经济”;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先后9次对30项行政审批予以取消、合并、下放,将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承诺制,目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平均比法定时限压缩近一半;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简单采取关停查封等“一刀切”行为;全面梳理、精简和规范执法事项,明确执法分级清单及限产错峰执行标准。
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美丽陕西迈出坚实步伐。(图片均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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