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办好家门口的学校 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20-06-10 09:23:02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5月25日早晨7时40分,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小学的同学们走进满眼绿色的校园,清晨的校园里空气格外清新。

  近年来,因为“名校+”工程,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小学的校园更美了。这里有迷人的四季——桃红柳绿的春天,花繁叶茂的夏天,枫红菊香的秋天,松青雪白的冬天,师生们都称自己的学校为“绿色生态校园”。学校实现了从生源流失的城中村小学向优质公办小学的华丽转身。

  城中村小学成了热门学校

  除了园林式的美丽校园外,太华路小学的智慧思维创客空间和特色的创客教育也颇具新意。

  在创客空间内,汇集了车床、激光雕刻、航模、AR、3D打印机、机器人、智能门窗等人工智能教学设备,学生可以在创客空间内学习航空、航天、航海模型的相关知识以及机器人、少儿编程等多种特色课程。学校还有西北首个智慧音乐创客教室,每周给学生开设一节钢琴课,通过智慧钢琴课程,让学生感受音乐的魅力。

  谁能想到在2015年之前,太华路小学是一所环境和基础设施较差的城中村学校。为了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开展了改扩建工程,加强硬件建设,包括数字化校园的建设。

  在西安“名校+”工程的指引下,学校与西安新知小学成立联盟,三年三个台阶,从学校联盟形成集团办学到“一长多校”深度融合,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形成均衡发展,让学校迸发出新的活力。

  由于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学校管理过硬、教育教学质量高,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小学成为家长和学生眼中的优质公办小学,一时间成了家长眼中的“香饽饽”。

  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为了缓解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择校热”“大班额”等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2018年9月,西安市决定实施《西安市“名校+”工程行动计划 (2018—2021年)》。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解慧明告诉记者:“以输出‘名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和先进管理为核心,以输出优秀队伍为关键的‘名校+’工程,会让更多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从而推动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学校。”

  按照计划,到2021年,西安市共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40个。其中,2018年60个,2019年25个,2020年25个,2021年30个。通过实施“名校+”工程,运用“四种管理模式”,做到“六个统筹”,培育更多“名校”,提升更多普通学校,不断缩小市域内城乡、区县和校际办学差距,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名校+”工程自启动以来,给西安的教育带来了新的活力。2018年6月,西安市第二十三中学与西安市回民中学成为“名校+”教育联合体后,两校进一步深度融合。作为西安市第二十三中学的“+校”,西安市回民中学初一的学生和任课老师集体搬到二十三中学上课,而作为“名校”的二十三中学则把学校初三毕业班的学生和任课老师整体转移到西安市回民中学上课,这样的深度融合让老师们欣喜不已。

  西安市大学南路小学和分校在深度融合中,形成一个校长、两个校区的管理格局,在“名校+”工程推动下,分校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师的成长速度加快,学生人数实现了翻倍,学区内生源纷纷回流,已经成为学生和家长的“口碑”学校。

  弱校变强,“+校”向好,质量明显提升,美好初衷正在变成现实。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132个,区级772个。

  教科研助力“名校+”工程

  随着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科研的推动作用越发显著。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大力深化西安教育“名校+”工程,持续实施《教科研助力“名校+”工程“431”工作方案》。“431”工作方案是通过课题研究、校本研修、骨干培训、教学视导四项措施,《西安教育》“名校+”专刊或专栏、“西安教育科研”微信公众平台等三个宣传平台,定期举办一次现场交流会、推进会或经验总结会,使教科研助推“名校+”工作落到实处。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通过市、区两级教研员和名校优秀教师视导团队的协作指导,共同促进“名校+”教育联合体尤其是“+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扩大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从而整体提升西安市教育教学质量。

  西安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和激励保障,以更大力度高起点大规模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加快扩大优质资源增量;加快现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提质,激活盘活存量教育资源;加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校长教师队伍;加强机制创新和督导考核,持续深化“名校+”工程,确保三年行动计划按节点落实落地落好,切实提高全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记者 郭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