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2020-06-26 14:01:40来源:央视网编辑:王菲责编:路晶森

  近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西安将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来保护秦岭,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2020062519565937499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管理体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然资源保护、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范。《条例》坚持保护规划先行,科学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管理体制,夯实政府责任,巩固违建整治成果,并从严设定法律责任,大力震慑违法行为,为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