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冯妍):7月20日,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授牌仪式在宝鸡市凤县凤州镇凤州村举行。
授牌仪式现场
据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是国家级荣誉,是一个综合性的称号。此次国家民委命名的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共183家,其中陕西省3家,宝鸡市1家。
授牌仪式上,陕西省民宗委民族一处处长张岩松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陕西省民宗委专职委员周艺、凤县县委书记张帆共同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揭牌。
凤州镇位于凤县中部,总人口16350人,是宝鸡地区少数民族居住集聚的重点镇,其中回族人口1327人,占全镇总人口的8.1%。近年来,凤州镇以“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遵循为指导,突出理论学习,强化民族政策教育,先后实施了革命纪念馆建设、文庙修缮、县衙恢复、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大工程”,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围绕帮扶济困,深入摸排全镇生活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坚持多措并举,倾力培养民族干部,推动民族工作落实落细。凤州镇先后荣获“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2019年12月,凤州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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