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都”携手“海上花园” 海峡旅博会尽显西安文旅风采
2020-09-02 09:27:31来源:西安日报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中首  陕西  图】“千年古都”携手“海上花园”  海峡旅博会尽显西安文旅风采

  来自西安的文艺工作者在海峡旅博会上向厦门市民游客展示了十三朝古都的新魅力。图为西安文艺工作者与前来观展的孩子们合影。

【中首  陕西  图】“千年古都”携手“海上花园”  海峡旅博会尽显西安文旅风采  

西安非遗民俗文化展吸引参观者驻足观看。(西安市文旅局供图)  

  8月28日至8月30日,第十六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2020第六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在素有“海上花园”美称的厦门成功举办。西安市作为唯一主宾城市华丽亮相,呈现了一场“千年古都·常来长安”的品牌盛宴。

  为期3天的旅游博览会上,140人组成的西安市组团通过展会展演、非遗民俗文化体验、西安文化旅游专场推介、西安儿艺儿童剧《我们是秦俑》专场演出等系列文化展演活动,不仅嗨爆了全场,还高度引发了厦门市民对西安历史文化的认同和向往。

  推介西安文旅资源

  增强西安文旅“西引力”

  作为跨省团队游恢复后首个文旅展销盛会,海峡旅游博览会是推动海峡两岸旅游共同繁荣发展、加快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的重大年度展会活动。自2005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五届,为深化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本届海峡旅博会现场,西安为厦门的朋友们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文旅推介活动。主舞台上,西安文化旅游推广大使孙维对西安精品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介,来自西安的文艺工作者为现场观众们献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文艺节目,向厦门市民游客展示了西安十三朝古都的新魅力。

  除了文化旅游展演,西安儿童艺术剧院创排的儿童剧《我们是秦俑》也同期亮相旅博会。于8月29日晚在厦门小白鹭金荣剧场,为鹭岛观众展现了充满陕西地方特色的童真童趣,让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充分感受到千年古都的厚重历史和文化旅游魅力。

  值得一提的是,西安展台的系列文化展演活动充分调动了现场游客“看(舞蹈演艺)、听(秦腔和流行歌曲)、闻(非遗文化)、品(三秦美食)、触(航空和VR体验)、心(历史文化)”六感,打造了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引导市民游客走进西安、感知西安,领略西安的多元文化的厚重和精彩。

  系列活动嗨爆全场

  邀约全国游客前来“打卡”

  8月29日,由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千年古都·常来长安”文化旅游专场主题宣传推介会在厦门宝城一龙广场举行。

  一支仿唐舞蹈《琵琶行》带现场观众穿越和回味了大唐文化,秦腔《戏曲荟萃》、舞蹈《丝路霓裳》、杂技《焕——双人软功》、歌曲《西安人的歌》等演艺活动把活动推到了高潮。推介会上,西安市曲江新区管委会、航空基地管委会,浐灞生态区、雁塔区、鄠邑区文化旅游局代表分别做了专题推介。同时,西安市文旅局还重点推介了西安文化旅游资源,并向全国游客发出诚挚邀约。

  而去往重点城市的推介活动“戏”做足才更具冲击力和黏连度,推介会的线上直播,让线上参与、线下观看的西安文化旅游推介会两翼齐飞。线上视频、照片直播吸引了218万人的观看;微博线上有奖参与话题互动#西安城邀你来#,更吸引了全国1112.8万人的关注及互动。现场嘉宾及线上的网友参与热情高涨,纷纷表示一定要赴这场“千年古都”之约。

  8月30日,博览会胜利闭幕,西安市文旅局凭借精心的筹备、精彩的呈现,获得最佳组织奖、最佳人气奖以及最佳展台设计奖。

  客源互送渠道互换

  两市携手实现双赢合作

  厦门与西安联系密切,均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时尚、包容与开放,是两座城市共同的城市文化基因。目前,厦门至西安每天有13个航班,3个小时左右就可轻松直达。去年年底,又首开西安至厦门高速动车组,交通更为便捷。

  本届海峡旅博会上,厦门与西安还签署了两市区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将构建“政府引导,协会跟进,企业参与,媒体推动”的交流合作与整合营销新机制,标志着两地旅游战略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以此次旅游博览会为契机,西安将与厦门携手,继续促进“海丝陆丝”联动,在旅游、文化方面加强交流合作,通过两市文旅资源的差异化互补、客源互送、信息互通、产品互推,继续促进“海丝陆丝”联动,合力推动两市文旅产业蓬勃发展,形成“以文化历史和旅游资源为纽带,一南一北,同频共振”的发展态势。(记者 张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