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举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云直播活动
2021-01-06 10:28:05来源:中国日报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2020年12月30日上午,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共同主办的“同创共享引领示范 垃圾分类智启新程——西安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总结暨《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云直播活动在高新区管委会举办。

  三年施治分类大计,首善高新勠力同心。《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西安高新区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的总结颁奖表彰及智慧管理平台启动发布等活动,全面展示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示范、高新城市管理铁军风貌和科技引领管控效能提升。为顺应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活动特以“内场观礼启动发布+外场誓师颁奖直播”形式开展,高新区百万市民通过直播平台线上观看了本次活动的精彩内容。

  铿锵铁军砥砺奋进

  “绣”出垃圾分类新时尚

  活动现场,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特别推出《奔跑——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三年工作纪实》宣传短片。通过“坚持民生导向,强化谋划设计,向着全链条推进奔跑”“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贯通,向着全过程提质奔跑”“创新宣教造势,共建共享共治,向着全社会参与奔跑”三个篇章,实景再现高新区2018-2020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用奋力奔跑的首善精神奏响系统科学、和谐人居、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风尚乐章。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高新区将持续织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网’‘规范网’‘宣传网’‘监督网’,以滚石上山、攻坚克难的决心和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毅力,一步一个脚印,下绣花功夫,‘绣’出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为打造‘敦亲睦邻,融乐家园,和谐高新,品质生活’而不断努力。”

  高新区都市之门南广场上,主办单位通过云直播的形式分组开展了西安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活动和三支队伍与城管执法队员的誓师环节。西安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员、引导员、宣传员以及城管执法队员分组宣读了“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誓词,他们用铿锵有力的誓言,汇聚信心、激发干劲,坚定高新人打响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的必胜信念。党建引领的榜样力量和垃圾分类管理队伍的风采在视频直播平台上引发市民关注。

  科技赋能智领方向

  “亮”出效能提升新未来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的重要指示,西安高新区聚焦自身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优势,三年磨一剑,率先搭建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推动首善高新精细化治理再上新台阶。

  活动现场,通过《科技引领智启新程》短片生动形象地展现了西安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系统功能,该平台集结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检查考核等各个功能模块,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精确高效监管方式,使“数字”城管升级“智慧”城管,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管控成本降低的同时,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活动高潮,大屏幕升起六个数码彩球和炫目激光,西安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正式启动,标志着高新区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新局面。

  引领时尚潮趣便民

  “创”出宣教互动新模式

  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活动现场,西安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青年代表带来了原创生活垃圾分类情景舞剧《垃圾分类舞动高新》,通过活力四射的表演讲述了垃圾分类志愿者引导市民正确投放,与环卫工人一起践行源头减量的暖心故事。“都说生活垃圾分类是一种新时尚,我们想通过这样一支原创舞蹈,号召更多人来加入垃圾分类、为美丽西安建设出份力、为环卫人员献份爱心。”参与表演的志愿者表示。

  垃圾分类,持续推进。高新区还在本次活动中首发了《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宝典》H5游戏,通过“垃圾分类应知应会”“高新在行动”“便民服务”“学习条例”四大部分,让市民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游戏方式,线上学习各类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运输处理形式及流程,营造高新区共建、共享、共治的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

  垃圾分类始于心,持之以恒践于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正式施行,标志着西安市的垃圾分类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2021年,西安高新区确定了“三降三升”的总目标,即降低垃圾的源头产生量、中间清运量和最终处理量,提升可回收物利用率、厨余垃圾收集率和有害垃圾回收率;根据总目标制定了可量化的多级评价指标,并以此为导向,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技术能力、布局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全品类全流程的垃圾分类体系。因地制宜创造高新特色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式,为迎接十四运、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贡献“绿色高新力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