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四运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药源性兴奋剂经营秩序,确保西安经开区赛区在十四运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近日,西安经开区组织召开了辖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药品安全保障培训会,全体药品监管干部及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2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十四运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宣读了《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经开赛区药品类兴奋剂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西安经开区十四运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会议紧密结合兴奋剂流通使用监管常见的问题,重点培训了兴奋剂基本知识、反兴奋剂法律法规、兴奋剂目录相关内容、兴奋剂流通使用监管、兴奋剂违法的处罚规定以及兴奋剂药品监管思路等内容。培训中,还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特殊食品安全及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等方面内容,对辖区药店规范特殊食品经营和规范塑料购物袋的使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西安经开区各药品零售企业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对照国家药监局2021年兴奋剂目录公告中所列的358种禁用物质和可能发生药源性兴奋事件的7901种国产和321种进口含兴奋剂类药品品种,建立在本企业实际经营的药品类兴奋剂目录;二是建立含兴奋剂药品专柜,要对本企业所经营药品品种的包装说明书、标签进行仔细核查,检查含兴奋剂药品是否集中存放于专柜;三是要求所有含兴奋剂药品必须贴“运动员慎用”标签;四是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和“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等警示标识;五是对药品类兴奋剂单方制剂严格实行处方药管理,对含兴奋剂的复方制剂按照现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执行,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作用,使用微信小程序“陕药通”,对在售相关药品做好销售实名登记;六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购进、销售的药品做好索证、索票、验收和日常养护等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各自的职责,提升了监管人员的保障水平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药品西安经开区赛区药品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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