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孙女士拿到“跨省通办”的营业执照。 (记者 翟小雪 摄)
近日,一企业负责人孙女士,在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跨省通办”窗口拿到了其公司在甘肃临夏公司的营业执照,这是我省颁发的首张外资企业“跨省通办”营业执照。“跨省通办”让原本需要往返兰州、西安两三趟,需耗时近一个月时间来办理的业务3天便顺利办结,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据了解,从去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聚焦企业群众经常办理的异地事项不断发力,积极探索省与省、市与市、区县与区县间的政务服务合作机制,目前已形成了多个“跨省通办”“跨市通办”“跨区通办”朋友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满。
与11个省23个市实现商事登记“跨省通办”
作为全国数字政府建设试点城市,去年西安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与山东济南沟通对接,以商事登记“跨省通办”为切入点,先行先试,首次提出“黄河流域省会城市带经济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理念,通过建立“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合作机制,率先与济南、太原、呼和浩特、郑州、兰州、银川6个沿黄流域省会城市实现商事登记“跨省通办”。
通过“跨省通办”专窗,西安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结、营业执照邮寄的方式,就近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等多项商事登记高频业务事项,不仅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也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立体式的登记服务,有效破解了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
积极探索市与市、市与区县等“跨区域通办”模式,西安从高新到曲江的“两区通办”,碑林、新城、莲湖的“三区通办”,再到高新、雁塔、曲江、长安、浐灞、航天的“六区通办”,让上述区域间的异地事项实现互通互办。随着西安先后与渭南市富平县、临渭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实现“跨市通办”,与深圳前海、广州南沙、成都武侯区、青羊区、重庆三区、雄安新区多地实现商事登记“跨省通办”等,西安“跨省通办”的服务触角仍在继续延伸。截至目前,西安已与11个省23个市建立“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合作机制。
据统计,截至3月31日,西安已办理商事登记“跨省通办”业务27件,“跨市通办”业务2件,“跨区通办”业务1000余件。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多地联办的模式,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理的奔波劳碌问题,实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让更多异地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聚焦企业群众异地办理事项,我们还将持续优化办事程序,不断扩大‘跨省通办’的合作范围,让更多异地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阶段“跨区通办”实现了部分区域之间的通办,“跨市通办”实现了市内某一区与其他市的一区之间的通办,下一步我市还将积极链接市内各小通办圈,加速落地全市通办圈,积极探索与省内其他城市的对接合作,从“跨区通办”到“市内通办”,最终实现“省内通办”全覆盖。
通过不断扩大“跨省通办”合作范围,西安将把各地商事登记连成一张网、组成一盘棋,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结所有企业开办事项,覆盖所有企业开办业务。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就近申请,无差别受理,就近办结”,彻底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地跑”“折返跑”的现象。
以异地办理为突破口,西安将积极促进统一的“跨省通办”业务有序推进,推动各地实行统一的材料标准、办理流程、规范程序,拓展帮办、代办、协办机制,优化服务方式,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让异地事项实现从“能办”到“办好”,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记者 南江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