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
一曲慷慨激昂的《黄河大合唱》
成为激励中华民族奋起的精神乐章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腾千里一壶收
黄河用怒涛洪波撞开了一幕千古奇观
壶口瀑布以其气吞山河之势
激荡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
礼赞百年 重温红色记忆
1942年5月23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闭幕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次讲话,连同毛泽东在5月2日会议上的讲话,共同构成了毛泽东关于文艺问题的重要论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人民日报》(制图:张芳曼)
为献礼建党100周年,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9周年,旨在用文艺的形式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新时代陕西故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强大精神力量,2021年5月23日17:30,“筑梦黄河·礼赞百年”红色主题交响音乐会,将与您相约“云端”。以气势磅礴的壶口瀑布为背景,当交响乐的震撼与黄河的澎湃相碰撞,在音符的激荡中纵览百年征程的波澜壮阔,让我们一起聆听黄河的波涛汹涌,走近那段峥嵘岁月,感受坚强不屈的民族精神,以音乐与革命先辈们精神共鸣、信念互通,让红色旋律代代相颂!
本次交响音乐会由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宜川县人民政府主办,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黄河壶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参演。乐团将在壮美的黄河壶口瀑布前特别呈献一场音乐盛会。
当宏达音场与磅礴之势融于一炉,气贯山河的红色经典将奏响在波澜壮阔的黄河之上,声声入耳久久不息。
奋进新时代 奏响红色经典旋律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将带着最崇高的敬意与最富专业水准的演出,用音符唤起深藏于心底的红色记忆,重温永不褪色的革命颂歌。本场音乐会在曲目设计上也是别出心裁,既有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爱国歌曲,忆百年峥嵘岁月,重温伟大征程;也有脍炙人口的陕北民谣,生动描绘革命历史征程;还有新中国成立后的和平颂歌,谱写时代奋进,首首回味悠长。
演出信息
指挥 孙莹
孙莹,旅法青年指挥家。大学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指挥系,师从著名指挥家、教育家徐新教授学习交响乐指挥,担任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乐队的排练指挥,并与中央芭蕾舞团交响乐团、中国电影乐团、中国歌剧舞剧院交响乐团、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交响乐团等有良好的合作。
曲目单
PROGRAMME
《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曲:关峡
西安交响乐团
《山丹丹花开红艳艳》
作曲:屠冶九
西安交响乐团
《我的中国心》
作曲:王福龄
西安交响乐团
《江山如画》
作曲:印青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东方红》
作曲:李焕之
配器:朱诗家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三十里铺》
作曲:常永昌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黄河大合唱》选段
《保卫黄河》
作曲:冼星海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在灿烂阳光下》
作曲:印青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作曲:曹火星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不忘初心》
作曲:舒楠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我的祖国》
作曲:刘炽
西安交响乐团 & 西安交响乐团合唱团
(具体顺序以现场实际演出为准)
近年来,陕旅集团秉承“陕旅出品 必是精品 ”理念,深入挖掘红色文化精神内涵,打造了圣地河谷·金延安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以及《红色娘子军》《延安保育院》《黄河大合唱》《12·12》《二虎守长安》等一系列红色主题演艺,赢得良好口碑,进一步提升红色旅游影响力,使红色文化从“活”起来到“火”起来。值此建党百年之际,陕旅集团将继续深入挖掘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文化精品,提升红色旅游质量,为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时代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5月23日 下午17:30
“筑梦黄河 礼赞百年”
2021壶口瀑布红色主题交响音乐会
红色经典 云端呈现
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客户端、陕视新闻
新浪、网易、搜狐等网络平台全程直播
敬请关注!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