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2021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公布,西安市高陵区榜上有名,获50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这是国家、省市对高陵区委区政府长期以来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高度肯定,为高陵区进一步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提供了政策与经济双重保障。
本次试点城市申报经由西安市财政局推荐,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评审并报财政部审批。高陵区以财政力量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细心入微的金融服务,及其取得的丰厚回报和社会效益,荣获一致好评。近年来,西安市高陵区认真贯彻中省市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搭建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桥梁,持续探索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模式,有效开展“政银担企”洽谈合作,出台系列强化金融支持企业发展专项政策,全方位、多角度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西安市高陵区政府向融资担保公司增资5000万达到1.05亿元,新增担保业务连年攀升,2020年新增23066.7万元,2021新增23959.8万元。其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类融资担保从2018年的15户688万元增至2021年的342户20885.5万元,占全省县区级担保机构合作业务的45.1%,位列第一。
今年以来,西安市高陵区委、区政府聚焦财税金融改革攻坚任务,着力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有关单位主动作为、精心谋划,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开展各项金融活动,拓展各项融资贷款业务、丰富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打造供应链金融,破解金融服务发展瓶颈,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高陵区相继出台《西安市高陵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扶持政策》《高陵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支持作用,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基本盘,有力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运行。
与此同时,西安市高陵区联合多家银行和三阳融资担保公司,对科技型创新企业、汽车加工类等企业多次开展多对一金融服务,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全力做好融资协调服务工作。陕西卫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轻资产、技术含量高、前景广阔,是一家典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为有效缓解该企业融资难,高陵区充分利用企业专利等无形资产,通过三阳融资担保向该企业提供了一笔200万元科技金融贷款担保业务,解决了企业因抵押物不足而产生的融资难题,推进企业生产经营良性化、高效化。在顺利办完贷款业务相关手续后,该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真的非常感谢,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不仅解决了我们融资上的难题,更让我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科技金融贷款担保是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普惠小微信贷产品,该产品不仅能解决企业因实物资产抵押不足带来的融资难题,而且可以在贷款结清后享受贴息等优惠政策。高陵区三阳融资担保公司2020年入围科技金融贷款合作担保机构后,致力推进该项担保业务,为辖区内众多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优惠的担保服务。高陵区乡村振兴试点企业西安市源田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安乐道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等都是其受益者。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步伐加快,西安市高陵区经济发展日益活跃,2020年存、贷款余额实现双增长、双提高。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70.71亿元,同比增长13.03%;各项贷款余额232.03亿元,同比增长25.16%;单位贷款余额97.17亿元,同比增长38.97%,存贷比62.59%。今年以来,西安市高陵区先后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举行全面战略合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致力发挥“金融+”的核心驱动力和政银合作的强大助推力,为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创造和民生幸福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西安市高陵区联合各方金融机构打破蜻蜓点水式服务,提供“雨天送伞”的精准支持和战略合作,通过银行网络平台推出各类支持企业贷款产品,辖区企业获贷率90%左右,服务效率极大提升,从原来的22天缩短到10天左右。
西安市高陵区委书记杨仁华表示,将以此次入选为新起点,持续做大做强区域综合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投融资平台和商业平台的深度融合,结合辖区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量体裁衣”,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融资解决方案,精准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力促企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全区经济稳步提升长足进步。(西安市高陵区)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