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政法各单位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城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空港、法治空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空港新城教育整顿办决定授予苗明、王小俊、达超超、郝璐等4名同志“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让我们走进身边的“先进”,聆听他们的故事,并以此为契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空港、法治空港,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新城政法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
提高站位强素质 勤勉尽职护平安
现任空港新城党委政法工作部平安政法室副主任的苗明,自2019年起,先后从事空港新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等工作,并在2020年荣获西咸新区“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苗明积极做好每条线索的受理、登记、研判、交办、反馈等工作,与同事们深耕“线索清仓”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已办结的线索“再起底”,逐案过筛,与新城聘请的专家对上级交办、群众重复反映的重点线索进行复核,确保线索核查质量。
在他们的努力下,新城成功完成“无黑恶城市”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并创新“六项”评价指标,围绕打击重点、监管职责、行业承诺、应急机构、处置程序、举报方式等6个方面制定标准,初步建成“无黑恶工地”和“无黑恶暨平安街镇(村社区、交通运输、商场、学校、医院)”示范点12个,以实际行动助力“平安空港”建设。
忠诚为民谋新篇 砥砺奋进再出发
今年52岁的王小俊现任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从警30多年来,他始终不忘初心,立足交管岗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以实际行动树立起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面对教育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顽瘴痼疾问题,王小俊指导办公室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紧盯重点人员,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顽疾问题,并利用工作之余,和同志们进行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掌握民辅警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全力帮扶解决,切实做好教育整顿工作,提升交巡警大队各项工作水平。
赤胆忠心铸警魂 甘于奉献守初心
31岁的达超超常说自己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践行着从警时的诺言:“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达超超现任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法制大队四级警长,中共党员。自201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达超超善于分析研究、归纳总结,将本局执法办案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地归纳整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
在工作生活中,达超超重视提升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警醒自己,从案例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严于律己,谨言慎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和廉洁形象,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忠诚担当心向党 为民服务无止境
35岁的郝璐2008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201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三级警长。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郝璐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公安民警。
2020年以来,郝璐带领元平路派出所刑侦打击办案队连续侦办了多起案件,及时为受骗群众挽回损失,赢得了辖区百姓的称赞。郝璐始终将政治意识、政治规矩意识、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公安“三项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处处以一名人民警察、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在廉政建设中,郝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自觉维护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多年来,无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苗明、王小俊、达超超、郝璐只是空港新城政法队伍中的普通一员,正是有众多像他们一样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优秀政法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才有力维护了新城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空港新城政法各单位将继续主动担当作为,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做好政法工作、推动新城追赶超越发展的强大动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