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四运会火炬手】杨少民:我作为全运会火炬手 想向众人传递残疾人永不放弃的精神
2021-08-27 18:01: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比赛残奥会名字已核实并验证)【我是十四运会火炬手】杨少民:作为全运会火炬手想向众人传递残疾人永不放弃的精神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827141056

  杨少民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采访  摄影 吴明玲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8月23日,在接受颈椎康复治疗的杨少民接受了国际在线陕西频道的采访,讲述他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体育故事。今年59岁的杨少民在前不久举行的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传递渭南市区站活动中,担任第10棒火炬手,曾代表国家多次参加残疾人奥运会等各项国内外比赛,并多次打破世界纪录,为国家争光,为家乡添彩。

  杨少民出生在农村,干完农活他会和朋友组局打打篮球。但是在17岁那年,生产队的铡草机无情地夺去了杨少民的右臂,平时生龙活虎的一个大小伙,一下子变得生活不能自理,就连上厕所也需要别人帮助,这样的窘境他不能接受。那个时候的他不敢面对别人的目光,不敢听到残疾这个词,甚至一度想到了死。但当看到每天为他掉眼泪的母亲,看到为他花白了头发的父亲时,他发誓不再沉沦,他开始尝试用一只手提水,并开始在汉村初中负责打铃、送报、看门等工作,自此开始适应没有右臂的生活。

  1982年,杨少民在报纸上看到第三届远东暨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召开的消息很激动,想到意外发生之前自己也曾是投篮高手,身体素质也不错,于是先后和国家体委、陕西省体委联系,积极要求参加活动。但由于传送消息的人将汉村中学的“汉”,错写成“江”,导致信息传递错误,最终错过了这次机会。

大荔残奥冠军杨少民:作为全运会火炬手想向众人传递残疾人永不放弃的精神_fororder_图片32

  杨少民(右)参加汉城残奥会 受访者供图

     最终经过不断努力,杨少民在1984年9月,正式接受系统训练,迎接当年10月在合肥举办的全国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 

大荔残奥冠军杨少民:作为全运会火炬手想向众人传递残疾人永不放弃的精神_fororder_图片33

  杨少民获得的奖牌 受访者供图

  此前,杨少民习惯跨越式跳高,但为了适应比赛,改成了背越式跳高。一次次尝试,一次次摔倒,每晚在西安市体育场,都有他和教练借助路灯训练的身影。功夫不负苦心人,他以1.61米的高度破了当时亚太地区的跳高纪录,从此之后杨少民连创佳绩。在1986年印度尼西亚第四届远南运动会上,他忍着伤痛参加比赛,获得了三级跳远金牌、跳远铜牌,并破了世界跳高纪录;在1988年汉城残奥会上,他获得跳高银牌、跳远银牌、三级跳远银牌、4×100米接力跑银牌,被誉为“银牌大户”;在1989年神户远南运动会上,他获得跳高银牌,并破了三级跳远赛会纪录;在1992年巴塞罗那残奥会上,他获得三级跳远金牌并打破世界纪录,并获得跳高银牌;在1994年北京远南运动会上,他以1.93米的高度打破跳高世界纪录,这个成绩相当于当时一级运动员的成绩。此外,他还在第二届和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跳高金牌。

  提起曾经的运动生涯,杨少民感慨道:“那个时候训练条件虽然艰苦,但我不怕苦,我最怕受伤,尤其是赛前受伤,那样我就会错失来之不易的比赛机会。”

(比赛残奥会名字已核实并验证)大荔残奥冠军杨少民:作为全运会火炬手想向众人传递残疾人永不放弃的精神_fororder_图片34

  杨少民(左二)在十四运会火炬传递渭南市区站参与火炬传递 摄影 高丽华

   杨少民回到大荔后,曾担任任少儿体校校长、教练等职位。因工作出色,他曾获得国家体育总局、中残联授予的“优秀运动员”称号,还获得“陕西省青年十杰”“陕西省自强模范”“大荔县优秀共产党员”“大荔县行业标兵”等荣誉称号。

  当得知自己成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的火炬手时,杨少民非常激动。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传递渭南市区站活动中,杨少民是第10棒火炬手。“每个火炬手都要传达自己理解的体育精神,我最想向众人传递残疾人永不放弃的精神!一次不幸的意外让我失去了右臂,但永不放弃的精神又让我长出了一对坚强的翅膀!”杨少民说,“希望通过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在三秦大地的举办,能够激励更多残疾人朋友发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体育精神,勇敢面对生活的磨难和人生的挑战,做生活的强者,创生命的奇迹,在展示自身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文 吴明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