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县:推行132“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幸福密码
2021-09-03 19:11:0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凤县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和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一诺三单双考评”工作机制(简称“132”机制),采取公开承诺和建立需求清单、项目清单、督办清单,让一批民生实事好事落地。

  “一诺”让群众监督

  在4月30日召开的凤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凤县县委书记张扬明确提出要求,并且当会承诺:“我包抓的凤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确保年底全面投用。”会上,4名县级领导和18名科级领导干部围绕各自确定的办实事项目公开承诺。会后,全体县级领导和各镇、各部门一把手陆续在凤县电视台公开亮相,面向全县人民郑重承诺。在县级领导带动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找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列出办实事项目清单,经层层审核后,采取大会承诺、电视亮诺、公开栏公示等方式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单”让项目落地

  凤县聚焦群众“要什么”,建立“需求清单”。前不久,家住坪坎镇的居民张先生,在办理母亲大病二次救助时,因忘记带低保证,导致无法进行系统受理。当他一筹莫展时,工作人员指引他去“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寻求帮助,经联系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问题很快解决。

  对此,凤县畅通各种渠道,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抖音、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心声,公开征集民意诉求。同时,凤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走出机关、下沉一线“上门问需”。截至目前,凤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613条,全部落实了办理单位和包抓干部。

  2021年以来,凤县人社局聚焦就业重点群体与群众需求,围绕农业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开展“巧农人、巧厨师、巧妹子、巧大姐、巧护工、巧媳妇、巧匠人”活动,打造“七巧”就业技能培训品牌。据了解,目前就业培训已经开展11期,全年将培训1600人以上。凤县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先后化解信访积案16件,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3个。全县投入1042万元,启动实施林麝、中蜂、食用菌、蔬菜等项目15个。凤县人社局还投资300万元,建设标准化人力资源市场1个。凤县民政局多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40万元,新建殡仪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凤县研究制定《凤县“我为群众办实事”考核办法》,由县委6个巡回指导组坚持每月开展巡回督导、综合考评,对巡回指导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有关党委(党组)发出整改督办函,限期整改;对群众反应强烈、评价差的实事项目实行挂牌督办。目前,凤县已开展巡回指导6轮,全县通报4次,更新办实事项目53个,提出整改意见41条。针对群众反映的停车难问题,工作人员及时列入办实事“督办清单”,最终划定停车位120个,解决了群众停车难的问题。

  “双考评”让群众满意

  凤县采取邀请群众“线下评”、媒体公示“线上评”的方式,考评办结项目群众满意率。另外,由凤县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负责,组建考核组,依据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项结合,对各镇、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考评单位实践活动合格率。综合评分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评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凤县通过建立“一诺三单双考评”工作机制,9个镇50个部门共确立办实事项目135件,县级领导承诺办实事项目28件、科级干部450件,全县累计确立办实事项目613件,目前已办结306件,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文/图  赵正卿 田俊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