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近年来,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碑林区仲裁院”)坚持仲裁为民,多措并举定纷止争,用实际行动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碑林区仲裁院收获百姓认可
“用活”服务方式
此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发生了一起27人集体性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主营业地属碑林辖区,案件涉案人数较多,涉及异地送达、协助送达等特殊流程。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碑林区仲裁院先后三次前往用人单位送达、布告相关仲裁文书,并将附有详细送达过程的书面和音视频记录及时反馈,方使案件得以顺利进行。“维权无盲区、服务全方位”的工作态度让远在他乡的27名劳动者和行业同仁深受感动。
近年来,碑林区仲裁院通过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在立案窗口配置老花镜、雨伞、饮水机等便民设施,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放置法律书籍、公益法援宣传资料方便群众查阅和寻求法律帮助,增设了两个省级标准化仲裁庭,配套了舒适温馨的调解室、爱心驿站和职工心理减压室,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饭菜加热、休息饮水、紧急医疗、心理疏导等多项服务,打造了一个让群众舒心、满意的高标准高水平的服务环境。
“灵活”联动机制
碑林区仲裁院在西安市率先开通了仲裁系统“线上微课”,通过在线直播、即时解答、远程解读等方式,多途径、全方位向企业宣传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法规,深入17家大中型企业,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2021年以来,碑林区仲裁院将线上指导服务延伸为线下定向帮扶,线上线下联动,组织开展了8期“碑林人社智慧沙龙”系列活动,多次前往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劳动合同法实务授课”及“劳动仲裁模拟庭审”活动,通过主题宣讲、实务授课、沙龙互动等方式,宣传人社政策、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化解劳资纠纷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立现场
“盘活”调解渠道
此外,碑林区仲裁院积极学习借鉴“马锡五调解方式”和“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多元解纷机制,联合碑林区其他部门设立了“碑林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中心”,通过中心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盘活多种调解渠道,在劳动争议解决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目前,碑林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中心累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10件,调解成功155件,调解率为37.8%,调解金额共计307885元。
“激活”典型样本
为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提高就业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碑林区仲裁院筛选了部分基础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培树重点,树优培强,作为典型予以“激活”。2021年5月份,碑林区仲裁院在新山海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示范点”和“巡回派出庭”,并安排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对接指导调解组织建设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目前,碑林区仲裁院已帮助新山海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规范了组织架构及工作规则,指导其拟定《工伤处理资料汇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资料汇编》,为该企业及其20余家客户单位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劳资和谐”法治公益培训,并累计7次上门服务,协助该企业调解劳资纠纷20起,涉及金额近百万元。(供稿 文/图 碑林区委网信办)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