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垃圾分类分出“幸福感”
2021-11-02 19:23:2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资源,提升环境质量,今年以来,西安曲江新区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细、走实、走深。“一开始大家并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但是现在可以说,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能够按要求进行分类了。”西安曲江新区亮丽家园小区项目经理卢移娜说道。

西安曲江新区:垃圾分类分出“幸福感”_fororder_图片5

垃圾分类投放点

  据卢移娜介绍,为让居民逐步完成从“出门随手扔掉”到“定点分类投放”的转变,亮丽家园小区实行“撤桶并点”措施,将地库内的垃圾桶撤除,合并到固定点位。对于地库撤桶,一开始小区业主异议纷纷,表示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小区工作人员给业主耐心解释,不断争取业主理解,并安排专人对零散垃圾做处理。

  卢移娜讲道:“一开始,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业主们都不适应,还有部分业主极不配合。那时候我们工作人员就在垃圾点帮助业主完成分类投放,坚持一段时间后,业主们也有了很大转变。”随着业主们逐渐自觉主动到新垃圾投放点进行分投,小区的面貌也焕然一新。“除了帮业主分类投放外,我们还不间断地对他们进行宣传提醒,讲述垃圾分类的好处,潜移默化地改变大家的生活习惯。”卢移娜说。

  足不出户 也能“拎得清”

  在前期工作中,西安曲江新区为市民免费赠送垃圾分类桶和垃圾袋,以便市民对垃圾进行分类。据卢移娜介绍,仅亮丽家园小区就为住户发放1000多套分类桶,这种硬件方面的投入和引导,不仅方便住户对家中垃圾进行分投,也方便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道路旁悬挂的道旗,地面上安装的标识,到处张贴摆放的展板……”走在小区的道路上,随处可见宣传垃圾分类的标志,也给居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除了送桶上门、设置宣传标语等措施,小区还在垃圾投放点位旁,配备洗手池、分拣夹、破袋剪等,最大程度为业主提供便利。卢移娜表示,大量硬件设施的投入和便利的细节设计,使分类投放的准确率和普及率大大提高。

  科学分类 从“娃娃”抓起

  作为一项全民参与的环保工作,垃圾分类需要从每一位居民自身做起,每一个家庭做起,尤其要从“娃娃”抓起。据了解,亮丽家园小区的幼儿园每周还会上一节垃圾分类的课程。此外,亮丽家园小区还与周边学校进行联合,策划举行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开展垃圾分类的小游戏、做垃圾分类相关题材的手工作品、鼓励小朋友成为家庭中的小小志愿者……吸引小朋友们加入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去,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循序渐进、多角度引导垃圾分类工作。

  经过数月的努力,现如今,亮丽家园小区居民不仅对垃圾分类的了解更加深入,还能自觉宣传相关知识,主动分类,共同维护生活环境。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曲江新区100多个小区完成了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全区共计完成四百多个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垃圾分类的“文明之花”已在曲江新区成为新时尚。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曲江新区充分结合“文化立区、旅游兴区”的发展理念,秉承“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思路,运用“硬件+软件”的管理模式,从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努力探索垃圾分类示范特色模式,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经验,积极打造垃圾治理的先行区。

  目前,曲江新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90%,投放准确率达88%,民众满意度达92%。在陕西省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评估中,曲江新区综合得分持续排名第一,在全市月度、年度考核排名中,曲江新区稳居前列。

  下一步,曲江新区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持续拓宽思路理念在党建引领、督导检查、设施提升宣传引导、示范引领等方面下足功夫让“新时尚”成为“好习惯”。(供稿 文/图 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