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增91例本土确诊病例 再增31个中风险区
2021-12-23 19:16:3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12月23日下午5时,西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34场),邀请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通报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西安新增91例本土确诊病例 再增31个中风险区_fororder_5

  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西安市新增31个中风险区

  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吕永鹏通报,2021年12月22日0时—23日13时,陕西省西安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1例,均已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12月9日0时—23日13时,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4例,其中,雁塔区97例、碑林区27例、长安区20例、未央区18例、高新区18例、西咸新区16例、灞桥区13例、鄠邑区11例、莲湖区11例、国际港务区2例、新城区1例。

  新增91例确诊病例中,轻型64例、普通型27例;3岁以下3例、3—18岁3例、18—60岁75例、60岁以上10例;男性49例、女性42例。

  会上,吕永鹏还通报了西安市新增的31个中风险地区:

  1.雁塔区长延堡街道中环国际城西区2号楼

  2.雁塔区丈八街道北沈新世纪北区三号楼

  3.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华城万象小区10号楼

  4.雁塔区丈八街道科技六路4号香榭兰岛小区

  5.雁塔区丈八街道科技二路古晋食府商住楼1号楼

  6.雁塔区漳浒寨街道中航华府小区6号楼

  7.雁塔区韩森寨街道康宁路9号康宁小区5号楼

  8.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明德八英里小区1号楼

  9.雁塔区长延堡街道铭城16号1号楼

  10.雁塔区小寨路街道罗家寨村

  11.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杨家村南区1幢

  12.高新区丈八街道名城天下6号楼

  13.高新区丈八街道罗马景福城3号楼

  14.高新区丈八街道晶城秀府3号楼

  15.高新区电子城街道糜家桥小区18号楼

  16.高新区丈八沟街道高新6路绿港花园

  17.高新区丈八街道双水磨小区6号楼

  18.莲湖区土门街道惠南社区西石围小区

  19.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大兴九臻小区6号楼

  20.未央区未央宫街道海璟台北湾南区6号楼

  21.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8号2号楼

  22.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韦北堡德佳公寓77号

  23.长安区韦曲街道瓜洲村

  24.灞桥区纺织城街道电建四公司家属院宿舍楼

  25.灞桥区洪庆街道庆华长安家园11号楼

  26.灞桥区红旗街道恒大绿洲小区24号楼

  27.浐灞生态区玄武东路华远海蓝城27号楼

  28.浐灞生态区长鸣路恒大御龙湾小区2号楼

  29.国际港务区新筑街道潘罗村

  30.国际港务区新筑街道西航花园A区80号楼

  31.西咸新区上林街道世纪大道国润城16号楼

  截至目前,西安市共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71个,除已公布的高、中风险地区外,西安市其他区域仍为低风险地区。

  西安市核酸检测能力达单日160万管

  吕永鹏介绍,12月21日至22日,西安市上一轮核酸检测共发现核酸阳性人员127例。12月23日8时,西安市启动了新一轮的核酸检测工作,截至12月23日12时,西安市已采样401.2万人。

  吕永鹏表示,为持续做好西安市核酸检测工作,目前各区县、开发区共组织采样队员25679人。市级抽调131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组建了14400人的市级核酸应急采样队,协调本省外市(宝鸡市、咸阳市、汉中市、渭南市)支援应急采样队伍4090人,提高核酸采样能力;组织西安市19家第三方实验室,配套5家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并紧急调用33个方舱、6个气膜、10台检测车,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西安市核酸检测能力达到了单日160万管。

  吕永鹏提示广大市民朋友,核酸检测是最快速度有效阻断病毒传播的重要手段,因此,西安市正在开展新一轮的核酸检测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采样,保持1米以上距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检测秩序,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文 庞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