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陕西通报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首次迈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
据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冀武介绍,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首次“破四进三”,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首次成为达标省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里程碑式突破。
2021年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3,同比改善7%。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42~343天,平均290.5天,同比增加0.7天。
杨凌示范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优良天数同比均有所增加。由于沙尘暴的影响,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同比增加。
全省12个市(区)PM2.5浓度均同比下降,下降幅度前3位的是榆林市、商洛市、西安市。
“虽然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说,大气环境质量春季沙尘天气频发,冬季雾霾常现,黄河流域水质总体不优,还需要持续奋斗改善。(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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