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红色沃土新图景 老区巨变再起航”主题采访走进陕西延安高新区,深入多家企业了解延安高新区依托创新驱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
俯瞰延安高新区秦创原促进中心
记者在位于延安高新区的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了解到,该中心通过搭建创新合作平台、加速成果应用转化、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推进创新协同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保障,按照“平台+人才+项目”的思路,发挥促进中心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构建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目前,中心已高效精准对接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100余项。
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李倩说:“延安高新区围绕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工作主线,搭建科技创新资源与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平台,建成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有效推进创新资源向延安聚集。”
嘉盛石油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
据了解,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总平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对接,争取100家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接入秦创原创新平台。做好线下服务工作,全年筹办开展各类路演、成果展示、创新需求等对接活动不少于60场,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并注册公司不少于20家。
此外,延安高新区除了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的推动,依托延安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体系,企业也发挥自身优势,在各自行业内创新发展,共同助力延安高新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延安嘉盛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是第一个建立石油行业院士工作站的企业。2019年,该公司与中国工程院油田技术权威李鹤林院士、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签订长期的合作协议,成立了“延安嘉盛院士工作站”。
据延安嘉盛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尚峰介绍,该公司还与西南石油大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西安石油大学签订协议,共建高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技术人才。通过持续的创新投入,公司已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C-50系列产品,广泛用于深井、超深井和高温高压等油气田生产环境。
“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运用当地优势地产资源进行创新和促进产业发展。”该公司科研项目总监刘启明说:“我们对当地优势地产资源酸枣与地椒草进行了研究,发现二者独特功效,推出了多款产品。同时,依托对这两种资源的种植、研发与销售,也带动了农民增收,实现产业的双赢发展。”
彩虹新能源公司生产线
据了解,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首创全球最大全氧燃烧玻璃密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空白,关键技术、密炉结构设计、工艺控制技术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而延安利源物流有限公司则依托7条铁路专用线、铁路煤炭快速自动装车站,实现一次存煤100万吨、整列自动装车仅需2小时,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
通过多种创新发展模式,企业为高新区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高新区综合营业收入436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02亿元,其中,彩虹新能源等新经济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为13.68亿元。
“高新区也在为企业们营造更优异的营商与创新环境。”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丁许军表示,高新区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构建了“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园”的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并积极对接科技部,跟踪进度、加大协调,力争年内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进一步增强和发挥高新区在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功能优势。
航拍延安利源物流车站
此外,延安高新区聚焦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开设行政审批端口,实现一站式审批,做到“园区事情园区办、一件事情一次办”。围绕项目建设、企业运营、创新需求、生产生活等环节,盯住解决企业落地发展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丁许军说,“十四五”是延安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区将以高标准建成国家级高新区,立足打造延安创新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聚焦产业项目,特别是制造业项目的推进建设,打造延安产业发展高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