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0-24时,全省报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875例。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7例,其中汉中12例、安康5例、榆林5例(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渭南2例、延安2例、西安1例,均为轻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48例,其中西安361例、榆林153例、渭南76例、安康65例、商洛57例、延安38例、咸阳37例、宝鸡21例、汉中14例、韩城10例、铜川9例、杨凌7例。出院22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348例。
截至12月7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720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2980例。
本土感染者具体情况:
西安:报告感染者362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61例),其中116例为集中隔离发现、77例为居家隔离发现、62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43例为社区筛查发现、39例为主动就医或主动就检发现、16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9例为非闭环重点人群筛查发现。
榆林:报告感染者158例(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153例),其中80例为集中隔离发现、74例为居家隔离发现、2例为高风险区筛查发现、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渭南:报告感染者78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76例),其中36例为集中隔离发现、28例为居家隔离发现、5例为高风险区筛查发现、3例为主动就医或主动就检发现、2例为非闭环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1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例为区域协查发现、1例为密接筛查发现。
安康:报告感染者70例(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65例),其中36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17例为居家隔离发现、13例为集中隔离发现、3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例为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商洛:报告感染者57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36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11例为集中隔离发现、5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2例为居家隔离发现、2例为区域协查发现、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
延安:报告感染者40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38例),其中19例为集中隔离发现、12例为居家隔离发现、6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3例为非闭环重点人群筛查发现。
咸阳:报告感染者37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15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10例为集中隔离发现、10例为居家隔离发现、2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
汉中:报告感染者26例(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14例),其中20例为集中隔离发现、6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
宝鸡:报告感染者21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8例为集中隔离发现、5例为居家隔离发现、7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
韩城:报告感染者10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6例为集中隔离发现、3例为居家隔离发现、1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
铜川:报告感染者9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4例为省外输入闭环管理筛查发现、2例为非闭环重点人群筛查发现、2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例为集中隔离发现。
杨凌:报告感染者7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2例为区域协查发现、2例为落地检发现、2例主动就医或主动就检发现、为1例为居家隔离发现。
以上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病例详情、活动轨迹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相关涉疫市(区)发布。
12月7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
截至12月7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8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入境后均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健康提示: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倡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对自己健康负责,疫情期间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积极接种新冠疫苗,防感染、防重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来源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