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是第9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相关工作部署,营造项目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12月7日上午,中国二冶陕西分公司乐华项目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项目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要求,组织员工集中观看《国家宪法日网络线上主题宣讲》,学习宪法的意义、地位和作用。项目部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学习:一是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了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宪法的阐述;二是宪法的诞生及现行宪法的5次修改情况;三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四是宪法和我们的生活。学习结束后,项目部全员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宪法知识答题活动”,加深了全体员工对宪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本次活动的开展,掀起了项目部全员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有效教育和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和参建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提升法律意识,传播法治思想,为维护社会稳定、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文 王成祖)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