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获悉,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强化疫情防控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防护用品等市场价格,护航药品市场秩序。
近日,高新区分局组织辖区防疫用品、药品销售企业和核酸检测企业,开展线上集体约谈会,引导医药用品及相关经营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监管秩序;要求医药用品及相关经营单位,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强备货补货,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不断、不乱;严控质量关,不得销售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公示商品信息。
加大对辖区药店价格执法检查力度,高新区分局抽调监管执法力量,通过检查药械产品进销货价格,督促企业强化价格自律,不得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通过核查热销的医疗产品进销货价格,督促药品经营者合理定价;紧扣防疫药械产品供应资质、进货渠道、贮存条件、销售流向等关键环节,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强化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结合检查,高新区分局及时向各药品经营单位发放《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价格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文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