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澄城樱桃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将于5月18日启动
2023-04-28 15:40:5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赵浚喆责编:高岗

第四届中国·澄城樱桃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将于5月18日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428140106

发布会现场 供图 澄城县委宣传部

  4月27日上午,渭南市澄城县举行第四届中国·澄城樱桃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新闻发布会。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澄城樱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巩固拓展澄城樱桃及陕西省特色水果品牌传播推介成果,第四届中国·澄城樱桃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将于5月18日在澄城县启动。

  陕西省果业中心副主任杨建伟,澄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旭,副县长杜占利,农本咨询首席专家贾枭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澄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倪军辉主持。

  杨建伟在会上介绍2023年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系列活动。他表示,陕西是水果生产大省,果业既是陕西省农业的支柱产业,更是乡村振兴的特色产业、主导产业。“2023年,我们将聚焦农业农村‘七个提升工程’‘七项重点任务’,大力开展营销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深化樱桃、葡萄、冬枣、石榴、猕猴桃和苹果等特色季系列活动。此次樱桃季活动,我们将与澄城县携手开展‘采·购·游’助农活动、创新营销促销模式,组织采购商精准对接、拓展销区供应渠道,持续打造澄城樱桃区域公用品牌,协同推进澄城‘樱桃+旅游’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杨建伟说。

第四届中国·澄城樱桃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将于5月18日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428140111

澄城樱桃 供图 澄城县委宣传部

  张旭就澄城樱桃产业发展情况及樱桃营销季活动安排作主题发布。他说:“澄城是国家樱桃优势栽培区,也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樱桃生长黄金地带。近年来,我们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樱桃首位产业,打出‘优品种、提品质、强品牌’的组合拳,不断唱响‘澄城樱桃甜蜜蜜’,持续打造‘中国樱桃第一县’;聚焦品牌建设,注册‘澄城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荣获全国樱桃金樱奖,跻身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国果业最受欢迎名优果品区域公用品牌10强,与全国500多家客商建立了稳定的供销合作关系;强化科级支撑,建成全省首个国家级樱桃试验站,邀请张开春教授专家团队驻县研发,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合作,研发申请樱桃面膜、樱桃酒加工专利12项,2022年被评为中国樱桃产业科技示范县;延伸供应链条,打造智慧大棚、日光温室、钢构暖棚、连栋冷棚、露地大田和早中晚熟品种搭配的梯次种植模式,实现1月至6月180天持续供应,建成全省首家集水冷分选、冷藏、交易、物流为一体的樱桃交易市场,实现田园到餐桌的新鲜直达。”

  张旭表示,近期,澄城县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第四届中国·澄城樱桃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本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樱桃营销季活动启动仪式、首届百名樱商澄城行、首届中国大樱桃供应链高峰论坛、澄城樱桃市场营销推介、澄城樱桃会展推介、樱桃主题短视频大赛及第九届国际园艺学会国际樱桃大会澄城分会等,诚挚邀请各界朋友来澄做客,品鉴樱桃、观光旅游、投资兴业。

  关于如何进一步推动澄城樱桃长远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的问题,杜占利表示,澄城县将从坚持标准生产,增强核心竞争力;突出延链补链,提高产业竞争力;深化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方面着手,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推动澄城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关于今年澄城樱桃产销情况,杜占利说,澄城樱桃面积达10万亩,其中设施面积5000亩,今年挂果面积突破7万亩,预计产量达7万吨以上。目前正在销售的是设施樱桃,露天樱桃将于5月中旬批量上市。在超市采购、线上采购之外,欢迎广大消费者来澄城采摘,同时体验田园风光,感受澄城人文魅力。

  发布会上,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园艺学会樱桃分会理事长张开春通过视频介绍第九届国际园艺学会国际樱桃大会澄城分会有关情况;农本咨询首席专家贾枭介绍澄城樱桃品牌建设情况。(文 韩乐)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