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宝鸡市文化旅游节宣传海报
第十二届宝鸡市文化旅游节将于2023年5月13日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广场盛大启幕。
本届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系列活动以“畅游美丽宝鸡 共享幸福生活”为主题,立足宝鸡特色文旅资源,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联合联办、安全节俭”的原则,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届时将邀请驻华使节,省、市领导,西北各省区文旅厅、新疆建设兵团文旅局领导,全国各省区重点旅游城市、友好城市,OTA平台、旅行商代表及中、省、市新闻媒体记者约千余人参会。本届文化旅游节主要活动有第十二届宝鸡市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中央电视台走进宝鸡录制活动,2023中国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生态中国”山水旅游高质量发展对话,“看中国·来宝鸡”文化旅游全球推介会,西北旅游消费大集,旅游采风体验行等活动。
宝鸡市文化旅游节自2012年起已连续举办十一届,是目前宝鸡市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文化旅游品牌节庆活动。此次活动将开启第十二届宝鸡市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的大幕,是落实陕西省“三个年”活动、提振宝鸡旅游人气、增强发展信心的重要举措,对深入宣传宝鸡文旅资源,擦亮“看中国·来宝鸡”城市旅游品牌,扩大宝鸡文旅影响力,助力“文化强市、旅游名市”建设,打造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