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电力开展“三电”宣传 筑牢安全“防线”
2023-05-20 13:22: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雨晨责编:高岗

  为大力营造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陕西省“三电”办于5月在全省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市(区)组织运营企业于5月17日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主题宣传活动。

  国网陕西电力各单位严格落实,积极组织,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意识和能力,激发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热情,营造了有利于电网安全运行的良好环境。

  “您知道吗?随意破坏电力设施是违法行为,保护电力设施要从我做起,这里有一些电力设施保护小漫画……”国网延安黄龙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先后前往社区和废品收购站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该公司在城关供电所旁设立咨询台,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册等方式,让群众了解安全用电知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用破坏电力设施、扰乱供电秩序的典型案例,警示居民偷盗、破坏电力设施是违法犯罪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讲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对群众询问的日常保护电力设施做法、损坏电力设施行为处罚条款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老师傅,这是电力设施保护漫画,里面还有很多安全用电的小知识,您可以来了解看看!”在国网汉中西乡供电公司组织的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图解》和《安全用电常识》等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让群众了解安全用电知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广大群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放风筝、钓鱼、攀爬农作物等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向家人朋友宣传相关知识,扩大宣传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意识和能力,该公司还组织工作人员进入重点企业、重要施工现场和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在乡镇宣传栏粘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并通过微信供电服务群等渠道发布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宣传信息。

  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也营造了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外部保障。下一步,国网陕西电力将持续深入开展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普及日常用电安全、防触电、触电急救等安全知识,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供应。(文 柴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