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在杨凌示范区开幕
2023-05-30 08:47:32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高岗

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在杨凌示范区开幕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0530082022

  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开幕式在杨凌示范区举行。图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上合组织睦委会主席沈跃跃发表主旨讲话。 陕西日报记者 张辰摄

  5月29日,以“交流互鉴   合作共赢——推动上合组织国家减贫和乡村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在杨凌示范区开幕。

  全国政协副主席、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主席沈跃跃出席并作主旨讲话。乌兹别克斯坦副总理库奇卡罗夫、巴基斯坦参议院副主席阿夫里迪致辞。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一德致欢迎辞。

  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明,吉尔吉斯斯坦劳动、社会保障和移民部副部长波洛托娃,尼泊尔社会福利委员会秘书长马诺伊·巴塔,缅甸教育部副部长佐敏致辞。中国政府欧亚事务特别代表李辉,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副主席崔丽,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王琳,副省长钟洪江,省政协副主席刘宽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吴普特,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阿尔济耶夫、马尔代夫驻华大使艾莎特·阿兹玛、联合国驻华协调员常启德等出席。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主持。

  沈跃跃表示,2012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中国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中华民族千年小康梦想,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共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我们愿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坚定弘扬“上海精神”,凝聚合作共识,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互利共赢,聚焦减贫合作,发挥民间作用,助力实现共同发展繁荣,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库奇卡罗夫表示,在当今时代,减贫是我们遇到的最主要挑战之一。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在减贫和可持续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有意义的积极成果。中国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世人瞩目的重大成绩。我们愿同中方开展广泛交流,认真学习汲取这些有益的经验,并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这个平台找到更多有效的措施,为各成员国减少贫困发生率、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阿夫里迪说,很高兴受邀参加此次论坛。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在减贫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世界减贫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巴基斯坦和中国之间的友谊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相互支持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巴基斯坦贫困问题,我们将向中国学习更多先进经验和技术,与中方一道努力,实现减贫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共同为两国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赵一德说,新时代十年,陕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我们将以此次论坛举办为契机,积极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涉陕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交流互鉴、合作共赢,共同促进地区现代农业和减贫事业发展。

  会上,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发布《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研究报告》,上海合作组织农业基地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发布《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技术集成示范与标准化研究报告》。会上还举行了有关项目签约仪式。

  开幕式前,与会领导共同参观了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成果展。

  本次论坛由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会期三天,包含开幕式(主论坛)和3个分论坛,同期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成果展、“上合之夜”音乐会,并在杨凌示范区、延安市开展实地参观考察等活动。此次论坛的举办,将进一步拓展我国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在科技、教育、农业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为我省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和平台。(陕西日报记者   母家亮   孙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