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据府谷县人民法院方面表示,该院规划修建的1万余亩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已建成约3000余亩。目前,该基地规划面积居全省首位。
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
该基地是府谷县法院继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后新打造的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位于府谷县碛塄便民服务中心李家石堡村。该基地实现了黄河滩涂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和沙化土地治理等目的,是集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破坏森林环境资源犯罪被告人异地补植复绿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同时,该基地按照“谁破坏环境,谁来修复生态”的原则,不仅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替代性修复创新了路径方式,也为异地修复提供了平台场所,是探索推进“生态司法”工作的有力举措和重要平台。
近年来,府谷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成立了全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法庭,2019年以来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7件,特别是今年审结全省法院首例认购碳汇生态修复案,用司法力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接下来,府谷县法院将以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和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为依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创新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违法者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积极促进打击违法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的有效统一。(文/图 李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