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有“精度” 税惠红利显“温度”
2023-09-04 16:51:5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娜责编:高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多部门发布一系列延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如何将税惠红利“快、准、稳”地送到各个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通过结合行业类型和企业规模等税收征管数据,对区内企业初步划型,通过“点对点”精准服务、“面对面”精细宣讲、“线对线”精确推送等多项“政策找企”举措,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确保税惠红利直达市场经营主体。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有“精度” 税惠红利显“温度”_fororder_图片5

“税费优惠进万家 助企惠民正当时”活动现场 供图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

  企业直联 “点对点”实现政策精准服务

  “税务部门为我们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吸纳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提供了很多便利。”宝鸡市老实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王丽敏说。作为陈仓区老牌民营商业连锁,该企业定位于面向大众的商超零售业务,由起初的72平方米营业场地、3名员工逐渐发展成为有7个直营门店、600余名员工的企业。目前,企业有供应商500余户,已在宝鸡、西安、成都等建立了采购供应站,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向全国主要日用消费品聚集地派驻采买机构。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有“精度” 税惠红利显“温度”_fororder_图片6

“税务管家”上门服务,送上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礼包” 供图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依照省局民营企业分级分类直联扩围工作要求,主动靠前,结合该企业系统内税收征管数据,为企业上门服务,送上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礼包”。“我们近期正有扩大经营规模的计划,对资金上有较大需求,很关注税收方面相关的政策。税务部门为我们送上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真是送到了心坎上。”王丽敏说。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有“精度” 税惠红利显“温度”_fororder_图片7

线上“云课堂”贴心送上减税降费政策讲解  供图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

  用心策划 “面对面”实现政策精细宣讲

  新发布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涉及多个行业及多个税种,呈现出广而丰富的特点。为让纳税人能快速获得自身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在对总局近期发布政策分类汇总、整理基础上,由业务骨干担任讲师,以线上“云课堂”的方式,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送上更为“贴心”的减税降费政策讲解。直播过程中纳税人与主播积极互动,反响热烈,最高实时观看人数达3000余人。

  着眼差异 “线对线”实现政策精确推送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依托税收征管数据,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精准分类,从而实现精准化政策推广。8月,该局通过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8次,共推送纳税人达46849人次,累计推送35180户次。其中,向中小微企业推送政策4次,累计推送27480户次;向个体工商户推送政策4次,累计推送14394户次。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纳税服务有“精度” 税惠红利显“温度”_fororder_图片8

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直达纳税人缴费人 供图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

  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还制作《多图了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投资、融资相关税收政策》等纸质宣传产品,向享受相关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截至8月末,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累计印制发放纸质宣传产品共计5000余份。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总局陆续发布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深入分析企业需求,推出更多针对性实效性税费创新服务举措,提升中小微企业纳税人税惠红利获得感,持续感受到税费优惠的‘春雨’‘春风’。”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刚说。(文 李璐 李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