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2025-03-13 09:58:00来源:陕西日报编辑:吴明玲责编:王菲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什么是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有哪些?”……3月10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西安市反诈骗中心、邮政储蓄银行等10余家单位联合举办的2025年陕西“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启动,数百名市民在活动现场找到了答案。

  活动以“维护权益”为主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式的教育宣传活动,将持续至3月16日。

  在陕西人保展台前,退休干部徐建峰在参与投壶游戏。“参与游戏时,工作人员不仅将金融知识宣传典型案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折页发放到大家手中,还进行了详细解读。”徐建峰说。

  “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金融机构和百姓同心聚力,这样才能筑起坚实的金融安全防线。”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法律与合规部高级专家刘军德表示,“为广泛普及金融知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我们联合全省16家金融机构推出‘权益护航’‘阳光金融’‘全民反诈’三项行动,优先响应老年人、新市民等群体诉求,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还联合公安部门、社区开展‘无诈商圈’‘金融安全示范街’创建等活动。”

  活动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将指导辖内各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教育宣传,打造“五彩三秦”金融消保服务品牌,持续开展面向县域乡村居民的“绿色消保”、与党建融合的“红色消保”、面向老年群体的“银色消保”、面向学生群体的“橙色消保”和面向新市民群体的“蓝色消保”金融服务活动。(陕西日报记者 杨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