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因当事人跨省维权与赔偿能力不足陷入僵局,却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迎来转机。6月5日,这起跨越千里的纠纷以“当庭履行”的方式圆满化解,成为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事故定责清晰,但双重困境致维权受阻。2025年初,富平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李某负全责。然而李某车辆未投保,全部赔偿需个人承担;原告王某从外省远道而来,若按常规流程在富平进行“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司法鉴定,需额外支出数千元交通食宿及鉴定费用。更棘手的是,李某家境贫寒且妻子长期患病,面对赔偿金额一筹莫展,案件陷入“索赔难”与“赔偿难”的双重困境。
法官巧算“成本账”,情理法架起沟通桥。承办法官洞悉案件症结所在,面对王某的现实困境,法官并未简单要求其完成鉴定,而是细致地为王某算了一笔“维权成本账”——清晰阐明异地鉴定的高昂费用及时间成本,同时结合公安部制定的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引导其理性权衡。对于被告李某,法官则严肃指出其未依法投保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其经济状况,引导其认识积极赔偿是唯一出路。
庭前调解中,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破冰:“王某奔波千里不易,每一分钱都需精打细算;李某虽困难,但责任不能逃避。各让一步才是出路。”这番兼具法理与温情的疏导,让双方紧绷的态度逐渐缓和。
互谅互让化干戈,案结事了当庭履行。在法官主持下,王某考虑到维权成本与李某的实际困难,主动降低索赔金额;李某深受触动,当场筹措3万元赔偿款交付给王某。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这起跨省纠纷在开庭前实现实质性化解。“没想到不用鉴定就能拿到钱,省去了一大笔开销。”王某握着赔偿款感慨道。
此案的成功调解,为处理类似涉异地当事人及赔偿能力受限的纠纷提供了富有温度的范本,彰显了富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坚定决心。(文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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