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渭南市韩城古城保护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韩城古城内含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古城内保留众多古建筑,是全国为数不多保存相对完好的千年古城之一。近年来,韩城古城保护面临自然侵蚀导致建筑破损、管理权责不明等问题,急需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大保护力度,解决保护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梁梅介绍。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从保护对象与规划、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古城保护工作予以全方位细化规范,将为推进韩城古城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条例》明确韩城古城保护采取系统性、整体性保护策略,实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城区和城址环境协调区分区保护,保护古城北枕台塬、轴线统领、澽水环抱、北塔南桥的整体格局,并规范古城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 (陕西日报记者 王姿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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