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西安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先后于2004年、2009年、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一次修订,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立法计划重点推进。
此次修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适应消防体制改革需要,关注社会民生呼吁期盼,总结和固化实践经验,以更加科学完善的法治保障,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新版《条例》共7章83条,重点在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健全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和基层治理以及优化便民措施、鼓励科技赋能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完善,针对“一老一小”、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电动车、动火作业、外墙保温材料等热点领域出台新规。《条例》将于今年11月9日起施行。
下一步,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持续做好《条例》宣传贯彻等相关工作,着力推动陕西省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