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古建筑占用耕地 商南县国土局:已行政罚款

2016-11-11 11:18:18|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农田上的违规建筑物本报记者闫鹏飞摄

  

  耕地上盖起的建筑物

  商洛把营造美的环境、培育美的业态、推崇美的风尚、传播美的声音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题,然而商南县美丽乡村一项目却违法占用农耕地搞开发建设,商南县国土部门称项目是市县重点项目,违法占用农耕地已经进行处罚。

  现状 项目开发建设占用农耕地

  近日,本报接到商南县清油河镇后湾村村民的反映:商南县后湾村开发建设美丽乡村项目的时候,违法占用农耕地。记者进行了实地了解,刚进村口,远远就看见梯田上面有两排仿古建筑,有很多工人正在干活。走近一看,仿古建筑旁边都是庄稼地,庄稼地里面还有蔬菜等作物,建筑工具等散落在地里面。记者询问施工工人,有工人告诉记者:“这之前就是农民的梯田,经过整平后盖的仿古建筑。”

  在后湾村,一位李大爷告诉记者:“人家搞这个建设,占用了我们几个村组的地,大概200余亩农耕田,每亩地赔偿了1.8万元,我们家也征用了好几亩。”

  国土部门 处罚过后 违法行为并未停止

  违规占用农田镇政府是否知晓?农耕田谁来保证不流失,不被侵占?商南县清油河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柯曾峰告诉记者说:“该项目由县上抽调各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筹建处,我们抽调一位副书记和两名工作人员。镇政府的职责就是积极的协调,配合建设工作。”

  随后,在商南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商南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看到,8月24日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对商南县裕和旅游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在后湾村未经批准建设青云驿站,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耕地总面积为2933.5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经局会议研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15日内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共计58670元。

  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对违法占用耕地进行了行政罚款处理,然而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却一直没有停止。

  商南县政府重点项目为何在没有完善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记者来到商南县政府,说明来意后却未见到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记者只好留下联系方式等相关领导回来后答复记者问题,截至记者发稿也未接到任何回复。(文/图记者 闫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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