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陕西在行动】破解“五难” 陕西自贸试验区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020-03-02 17:23:3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编者按:规上企业持续复工,制造产线稳定运行,重点项目持续建设,农业生产有序恢复,科技智能新应用相继亮相……为确保全年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化危为机,陕西省内各地在紧抓疫情防控的同时,逐步复工复产。为展现全省上下围绕追赶超越所做的工作,国际在线陕西频道策划《复工复产·陕西在行动》系列报道,展现陕西发展的活力和韧劲。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陈岚):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到了关键阶段。陕西自贸试验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破解企业面临的各种难题,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

  对于企业复工面临的办事难、用工难、融资难、洽谈难、履约难问题,陕西自贸试验区通过不见面审批、线上对接、精准施策融资、网上招商、法律援助的五大举措一一化解。

     不见面审批 让企业仅用1天拿到电子证照

  在推动“无接触服务”方面,陕西自贸试验区各政务服务中心以“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形式推动“不见面审批”“零聚集办事”常态化。对于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办事人员可下载“i西安”等政务服务APP,随时随地在手机上办理;对于必须要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办事人员可通过任意一个中邮速递易箱柜服务点交件,政务服务中心办结后再投递到办事人员指定速递易箱柜服务点,短信通知办事人员取件;对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开通了24小时业务咨询专线,设置应急办理窗口,实行预约服务,并指定专人全程帮办,最大限度减少在政务中心的停留时间。

  据悉,利用“在线审批”的方式,2月14日,沣东新城功能区盒马鲜生运营中心项目仅用1天时间就拿到了原本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保证企业项目正常建设。

     化解“用工难” 缓解“融资难”

  受疫情影响,一方面许多劳动者待业在家,面临着收入减少甚至失业的风险;另一方面,短期员工不足使企业虽已复工却难以复产。陕西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零工创客服务平台优势,在网上发布自由职业者技能、服务效果和服务价格,企业根据需求在线购买服务,实现用工方和劳动者的双赢。同时,陕西自贸试验区将线下招聘活动转到网上举办,减少人员聚集,持续保障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供给,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架起桥梁。

  除了化解用工问题外,陕西自贸试验区内的商业保理公司开发出为单户小微企业授信金额可高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微理通”产品;区内银行推出了供应链背景下能够为中小企业节约60%融资成本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质押业务,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问题。

       云端签约破解招商“洽谈难” 法律服务助力解决“履约难”

  不断推进项目落地是保障经济发展的有力助推器,为保障招商引资工作不间断,陕西自贸试验区积极响应商务部号召,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推进网上招商,实现项目洽谈签约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确保已达成意向的产业和项目按计划签约落地。在2月18日,陕西自贸试验区能源金贸功能区成功举办产业招商“云签约”,以线上云端模式落户了挪威船级社(DNV GL)西咸办事处、普华永道商务咨询西咸办公室、中建交通西北总部、内陆地区首家陕港联营律师事务所等16个项目。

  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企业被迫停工、停产、停运,无法按期完成订单,造成了履约困难。陕西自贸试验区内法律服务中心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各类法律问题,线上发布《疫情影响下企业面临的突发法律问题及应对指南》,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及时化解疫情带来的矛盾纠纷等不利因素;成立企业防疫复工法律服务团,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及危困企业救助等相关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持续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助力企业尽快复工。

  目前,陕西自贸试验区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截至2月25日,陕西自贸试验区规模以上企业641家,已复工288家,复工率45%。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西安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和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人员在岗率均达85%以上,产能恢复近九成。空港新城功能区在建的79个项目中,52个已完成复工审批或报备,16个已率先开工。疫情期间陕西自贸试验区签约项目61个,其中外资项目4个,世界500强企业3家,区域总部机构4家,总投资额达217.94亿元人民币。

  下一步,陕西自贸试验区将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重点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差别化改革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服务保障,稳妥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保卫战。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