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建设首条自行车专用路 多乘员专用道适时验证推出
2020-04-23 17:48: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吴宇婷):4月22日,西安市召开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及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西安市交通局局长张健介绍,今年西安将分类实施一系列交通优化提升项目。

  近年来,西安市统筹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大力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提升交通智能水平,努力改善交通条件,为西安全面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建成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了坚实的交通保障。

(原创)西安将建设首条自行车专用路 多乘员专用道适时验证推出

西安市交通局局长张健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 摄影 吴宇婷

  打通慢行专用“启航通道” 建设西安首条自行车专用路 

  改善西安中心城区交通出行环境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具体体现。

  为全面提升城区交通出行环境,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西安市紧扣《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今年将实施3类示范引领、实施6大亮点工程、开展9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交通优化提升项目。

  西安将创建交通优化提升示范点、示范段、示范区,如立体自行车停车示范点、完整街道及交通秩序示范段、曲江旅游交通示范区等;“构建校园周边安全上学路、打通慢行专用‘启航通道’、建设西安首条自行车专用路、试点‘开放小区’建设、搭建基于MaaS(出行即服务)的公交出行平台、推行西安市居民绿色出行积分制”等工程;开展拥堵点治理、在建项目施工围挡整治、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整治、绿道建设、常规公交线网优化、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绿色出行宣传教育等专项行动。

  多乘员专用道将适时验证推出 完成156条背街小巷的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西安市交通局广纳民智,制定方案,加快建设,多方用力,全面推进交通优化提升工作。

  组织召开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参加培训会,西安市交通局收集建议70条,采纳55条;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升协调推进工作;多次与专家沟通,研判分析疫情对城市交通的影响,草拟储备了设置多乘员专用道、极端拥堵路段预约通行等一批治理政策,可适时验证推出。

  目前,西安市交通局制定《西安市住建项目围挡围墙整治及公益广告宣传载体品质提升工作方案》《西安古城绿色交通示范区、曲江旅游交通示范街区规划》等文件;会同专家学者修订完善3条信号灯绿波带和1条公交优先信控示范段改造方案;完成2处立体自行车停车示范点建设选址工作。

  近期,西安市交通局细化调整工作思路,将成本小、见效快的任务优先实施。目前,西安市交通局已完成了156条背街小巷的提升改造方案设计,累计建成绿道17.09公里,开工建设24条示范街;研究讨论北辰大道、太华路立交等6条体育中心的配套道路提升改造工作。

  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安排,各区、开发区和市级部门相互配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例如:经开区凤吉路、凤翔路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通过采取重新铺设、取缔路边停车位、适当拓宽道路、将单行道变为双向车道等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微循环,提高通行效率。高新区开展丈八四路与锦业一路十字堵点疏解工作,目前已启动丈八四路至丈八南收费站保通路建设,污水管道施工顺利。

  建立综合督考工作机制 召开专家咨询会解决突出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据张健介绍,在下一步工作中,西安市交通局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将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检查。

  一是按照“任务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的工作原则,西安市交通局将督导梳理疫情延误清单,制定弥补工作措施,全力追赶疫情延误进度。

  二是按照“属地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西安市交通局将对照工作任务清单,逐级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本区域、本单位工作方案,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建立综合督考工作机制,西安市交通局将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建立督查问题台账,实施月检查、月反馈、月通报,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高效推进工作开展。

  四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西安市交通局将针对重大事项、关键节点以及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适时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吸纳专业权威意见建议。

  五是组织各部门开展观摩交流,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通报表彰,西安市交通局将对履职不力、配合乏力的部门督办通报,全力以赴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