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四项重点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2020-05-09 14:35:1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4月29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0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中医药文化场所建设、中医药文化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产品创造、中医药文化品牌打造四项重点工作。

  在中医药文化场所建设方面,我省鼓励各地积极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鼓励各地依托中医药机构(医教研机构、企业公司、社团组织、非遗单位等),提供具有中医药文化和本地民俗特色的诊疗、保健等服务;在中小学校、科技馆、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和街办社区乡镇等合适地点,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中医药相关单位和场所要重视并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在建筑、装修、装饰、景观和内部文化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

  在中医药健康文化主题活动方面,中医药管理部门将牵头举办“中医药健康你我他”主题活动;落实“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各项任务,开展义诊、体验、科普巡讲等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社区、企业、军营、政府机关、家庭。组织开展校内外中医药文化活动,涵盖中医讲堂、参观考察、实践体验等多种形式。鼓励各地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创新性地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适时举办各类中医药特色养生节,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在中医药文化产品创造方面,我省鼓励全省各类单位和个人,积极创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影视动漫、直播、食品、服饰、器具、工艺品等形式多样的实物或虚拟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及衍生品,并形成产业链。

  在中医药文化品牌打造方面,鼓励和支持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努力打造多种类别的陕西中医药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各自品牌价值和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通过不断积累沉淀,形成具有全省、全国、全世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陕西中医药品牌,带动产品、衍生品、服务和产业链发展,提升中医药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自2020年起,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场所、活动、产品分别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含国家级、省级等)、“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单位”“陕西省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陕西省中医药文化产品”四个名称统一冠名。(记者 王国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