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增强识毒意识
2020-10-19 10:29:31来源:陕西农村报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10月15日,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窑店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计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平安驿站开展“远离毒品、人人有责”专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有序参观平安驿站里呈列的仿真毒品、真实案例等,通过一些涉毒案例,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毒品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提高警惕抵制毒品,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课。  

  通过此次禁毒教育活动,大家纷纷对吸食毒品的危害、如何拒绝毒品、抵制毒品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随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陕西农村报 记者 孙金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