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红色火种生生不息 “寻心”之旅示范先行
2021-04-08 16:42:5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近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系统的45名党委书记在延安宝塔山顶,对着党旗进行庄严宣誓。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红色火种生生不息 “寻心”之旅示范先行_fororder_图片1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系统的45名党委书记面对党旗庄严宣誓 供图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示范班。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党史学习教育示范班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林一凡带队,学员包含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副总政工师,公司本部相关党总支书记,各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大型县公司党委书记等45名党委书记和2名党校党史教育培训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校西安分校按照“培训高标准、师资高水平、成效高质量”的原则,第一时间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以下简称“中延院”)沟通培训事宜,反复协调沟通,最终促成示范班按期顺利举办。

  据悉,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党史学习教育示范班的学员平均年龄50岁,他们中有为电力事业奉献三十多年的“老书记”,也有在基层历练、成长起来的“新书记”。在为期五天的培训中,学员迅速转变角色,以一名普通学员身份,同吃、同住、同学习、同体验,专心学习、认真记录、热烈研讨,彰显了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形象。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红色火种生生不息 “寻心”之旅示范先行_fororder_图片2

  学员们在延安宝塔下合影 供图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按照党中央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迅速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用好红色资源,突出陕西特色,讲好党史故事,让党史学习教育“润物无声”。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通过举办读书班、“三会一课”、故事会、知识竞赛等活动,确保让学员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在主题宣讲方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成立“内外互补、专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在专题培训方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史专题培训,在抓好领导人员培训、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和开展线上学习培训等方面持续用力;在开展专题实践活动方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惠民生”专项行动、“为基层办实事”活动、“为职工送温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及“学党史、践初心”主题活动等专题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架起党和群众的“连心桥”。此外,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还明确,各县供电公司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作为基层单位党委负责人,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过程中,我将做到‘两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发挥好本地党史的资源优势、更加注重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国网韩城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王磊说道。

  “五天的时间里,我们步调一致、步履坚定,边听边看,边看边思考,在‘听说走思’的‘沉浸式’学习中收获大感悟。”国网铜川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张锐在培训总结汇报时说。

  据了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校西安分校还将红色教育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先后开发出延安线、西安线、照金线等8条红色教育路线,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更专业、更系统、更具特色的学习资源。(供稿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编辑 赵浚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