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以文旅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
2021-09-24 09:21:3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9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发布会(第一场)。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高阳介绍“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产品服务、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关情况。

陕西:以文旅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图片20

发布会现场

  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目标要求,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一批标识度高的文艺作品广受好评,一批标志性强的项目建设落地推进,产业吸引力、供给力、影响力明显增强,文旅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作用突出。

  在文艺精品创作和重大文化活动组织方面,陕西省推出了话剧《平凡的世界》、《路遥》,舞剧《青铜》,秦腔《关西夫子》等一批优秀剧目。8部作品入选文旅部“百年百部”优秀剧目。话剧《共产党宣言》、《路遥》全国巡演百余场。“陕派话剧”继“长安画派”之后,成为陕西文化新的标志性符号。

  文化和旅游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成功举办首届国家级秦腔艺术盛会—中国秦腔优秀剧目会演。陕西组织横山腰鼓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伟大征程》文艺演出,受到文旅部通报表扬;参与的十四运会开幕式文体展演,生动诠释了“全民全运、同心同行”的主题。

  在狠抓保护利用、力促文化资源深挖潜变优势方面,陕西持续抓好陕北和羌族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2个国家重点扶持非遗工坊建设稳步推进。同时,陕西在全国首家发布红色文化地图;2部红色旅游广播作品入选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全国十大红色旅游目的地延安位居第五,全国最具人气五大红色旅游演出陕西占四席;4项黄河文化重点研究课题获文旅部立项;20多个景区(点)入选黄河主题国家级旅游线路。

陕西:以文旅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_fororder_图片21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高阳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在狠抓体系建设,力促公共文化补短板强弱项方面,陕西省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均等化迈进,全省118家公共图书馆、119家文化馆、2万余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向社会免费开放,安康等4市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组织开展群众性歌咏合唱、广场舞集中展演、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农民工诗歌朗诵会等公共文化活动5300余场次,惠及人民群众近2600万人次,形成了陕西群众文化节、阅读文化节、戏曲进乡村等一批群众文化品牌,“延安过大年”“欢乐送基层”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推出惠民便民举措133项,发放文旅惠民卡券70余万张。    

  在狠抓创新驱动、力促文旅融合提质量增效益方面,陕西省推动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积极构建“一核四廊三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格局;推动载体建设不断强化,2021西安丝路旅博会邀请15个国家和地区的驻华使节、展商参加,签约重点文旅项目34个、金额174.78亿元,“十四五”时期陕西省新建重点项目524个,计划投资8500亿元,深入开展文化产业“十百千”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个、基地11个,国家动漫认定企业10家;产品供给不断细化,围绕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着眼提质扩容、升华内涵,推动文化游、民俗游、生态游、康养游、红色游、乡村游等业态蓬勃发展;数字赋能不断深化,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改造提升陕西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开发建设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延安红色文化旅游体验场景创新与应用示范等3个项目进入国家文旅科技创新工程名单,陕西师范大学“民歌智能计算与服务技术实验室”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

  在狠抓营销监管、力促市场发展优环境展形象方面,陕西坚持对外宣传营销、对内监管服务有机统一,推动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陕西以挖掘新兴客源市场为重点,在尼泊尔、悉尼中国文化中心和日本京都市等境外机构(城市),举办陕西非遗、书画联展等活动,“丝绸之路起点·兵马俑的故乡”文化品牌影响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游陕西”已经成为全省开通最早、粉丝最多、影响最大的境外官方账号,位居全国新媒体国际传播力榜单第3名。此外,陕西通过加强政策保障、加强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清浊行动”,进一步优化提升市场环境。

  未来,陕西省将认真落实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的要求,坚定文化自信,发挥文化铸魂、文化赋能作用,坚持以文化人、以文立标、以文惠民、以文兴业、以文聚力,树起文旅改革的陕西样板。(文/图 马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