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面停售“四类药品”各封控区、管控区实施“7+7”逐步降低封控等级
2021-12-21 20:00:0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12月21日,西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32场)。西安市民政局副局长孔宏、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李海龙出席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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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李海龙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李海龙介绍,“四类药品”具体是指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新冠患者初期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与普通感冒相似,如不到医院就诊,自行买药服用,既会耽误治疗,又会产生极大的传染风险。从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来看,多地都发生过新冠患者到药店购买“四类药品”后发生大面积病毒传播的案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对“四类药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管控。

  今年以来,西安市对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实行常态化管控措施:一是基本问询,顾客进店前扫码测温,询问购买原因、主要症状等基本情况,出现红黄码或者体温异常不允许购药;二是用药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购药;三是依托陕药通平台对购药人进行实名登记。12月18日,根据西安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了全面停售“四类药品”的决定。李海龙表示,药店停售“四类药品”,难免给群众购药带来不便,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和配合,也请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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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民政局副局长孔宏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供图 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民政领域实际,孔宏介绍,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实施方案,西安市科学划定社区防控区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科学精准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由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精准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

  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西安市封控区、管控区所在社区设立社区防控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工作组,统筹街(镇)、社区(村)发改、工信、公安、住建、交通、商务、卫健、市监、教育、农业农村以及群团组织、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全力防控。

  此外,西安市落实“三级包保”、“五包一”制度,严格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封闭、管控,全面做好人员摸排、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等工作,发挥好在职党员、老党员、志愿者、居民骨干、楼门院长、小巷管家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强化社区(村)防控整体合力。

  目前,封控区内核酸检测实行单人单采,做到“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内核酸检测实行5:1混检,做到“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各封控区、管控区按照分步骤有序解除的原则,实施“7+7”逐步降低封控等级。孔宏提示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所在社区,落实封控管控要求,西安市也将积极指导社区,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管控区域群众生活物品和药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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