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外贸何以逆势增长?
2022-03-02 10:24:02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转载)宝鸡外贸何以逆势增长?_fororder_QQ图片20220302100219

 一月二十六日,宝鸡九龙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四票美妆用品,在宝鸡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顺利验放。

  近日,宝鸡2021年外贸数据公布:外贸进出口总值88.1亿元,同比增长10.9%,创历史新高。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对于宝鸡而言,是很不容易的。那么,宝鸡是如何实现外贸逆势增长的呢?

  ■ 不断壮大外贸主体

  连日来,在位于宝鸡综合保税区的宝鸡怡泰昌纺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工人们正忙着赶制一批出口日本的羽绒被、羽绒睡袋,格外忙碌。 “我们是入驻保税区的首家企业。从去年3月开始,在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我们抓紧生产,出口日本的订单不断增多。去年,公司出口额达1600多万元。”公司负责人贾帅说,“今年,出口日本的订单更多,预计进出口额能达5000多万元。”

  2021年3月,宝鸡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成为西部唯一非省会城市的综合保税区。“目前共有31家企业签署入区协议,总投资35亿元,其中加工制造企业11家、一般贸易及供应链企业17家、物流仓储类企业3家,涉及国际冷链中心、电子电器等领域。”宝鸡综合保税区相关负责人介绍。

  “外贸经营主体活力的增强,有力支撑了外贸的增长。2021年,宝鸡市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共457家,其中民营企业333家,进出口总值60.9亿元,同比增长18%。”宝鸡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宝鸡出台了《帮扶外贸企业应对疫情恢复经营若干措施》等文件,开展“大调研、送服务、解难题”系列活动,深入外贸企业“手把手、一对一”指导服务,支持东岭集团、宝石机械、秦川机床、宝钛集团等外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抓大不放小”,采取多种措施抓好中小外贸企业孵化和培育,2021年共新增外贸企业106家。

  ■ 加强外贸转型升级

  一直以来,钛材、纺织等领域的企业是宝鸡外贸的主力军,如今宝鸡外贸队伍名单上将新增不少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福士集团就是其中之一。

  福士集团是德国汽车管路连接技术领域的冠军企业,已售出超过10亿件应用于气制动系统的接头、超过3000万根SCR管路,主要服务于卡车、客车、乘用车等领域。宝鸡2021年第三批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活动上,福士集团与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总部企业入区协议。此项目的成功落地,标志着蔡家坡向打造中国西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基地的目标又迈进一步。

  蔡家坡经开区的发展是宝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缩影。目前,宝鸡已成功创建眉县常兴纺织工业园、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宝鸡高新区等3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创建蔡家坡经开区、姜谭经开区等4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业态蓬勃发展

  1月26日,宝鸡九龙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4票美妆用品,经宝鸡海关监管,在宝鸡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顺利验放。这是宝鸡首单“1210”模式跨境电商商品,标志着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新业态正式在宝鸡运营。

  “1210”模式,也称为“1210”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是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指定的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的跨境电商进口专用模式。近年来,宝鸡市积极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推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宝鸡综合保税区于2019年12月获得国务院批复,2021年3月正式封关运行。

  2021年4月,宝鸡入选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在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发展跨境电商经验的基础上,宝鸡综合保税区建成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并于2021年12月通过西安海关验收。

  此外,“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海外仓直接出口)等业务也将在宝鸡开通,使更多的宝鸡产品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走向世界。(陕西日报文/图  记者 田锡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