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最新解读
2022-03-23 08:24:0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锵责编:高岗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记者 柳洪华):3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刘守峰出席,解读《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孙矿玲表示,今年的《实施意见》是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化细化具体化,也是今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书、路线图。

  关于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供

  《实施意见》在稳粮上着重强调党政同责抓落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播种面积、产量稳定;着重强调政策扶持稳面积,实施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实现节本提质增效;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稳定增加油料作物种植面积;着重强调组织服务增效益,着眼“保夏粮、增秋粮、提产能、夺丰收”,开展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以秋补夏扩面积行动,强化服务指导,确保稳粮增效。

  《实施意见》要求在保供上加大力度,一方面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聚焦“畜牧优结构、果业提质效、蔬菜增产能”,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另一方面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市场调控,抓好农副产品生产发展、预警监测、收储调控、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节粮减损等各项工作。

  关于耕地保护和建设

  耕地保护建设方面,《实施意见》将聚焦保护、管控、建设三个关键词。保护就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签订“军令状”,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严守耕地红线。

  管控就是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等行为,有计划地推进“非粮化”耕地退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建设就是下功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质量;抓好水源工程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旱涝保收能力。

  关于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实施意见》着重强调,一是抓牢“两个环节”,即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在监测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行风险摸排网格化、监测预警信息化管理,坚持全程监管、清单交办、精准帮扶、定期通报、绩效考核,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帮扶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二是抓细“两个重点”,即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坚中之坚,《实施意见》提出要组织编制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资源,强化投入保障,集中力量支持,尽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搬迁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特殊群体,《实施意见》提出要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后续配套设施提升、社会管理等方面,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

  三是抓好“两个关键”,即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增收能力,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通过组织劳务输出、提高帮扶车间吸纳能力、优化公益岗位等方式,确保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促进脱贫地区发展,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各类资源力量和政策措施向发展聚焦,统筹抓好各类帮扶,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关于促进农民增收

  促进农民增收是农业农村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陕西省经过持续抓,已经见到了成效,但在全国排名仍然靠后。针对这一短板,《实施意见》专门安排部署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动员全省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稳定提升经营性收入。陕西省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施“一县一业”行动计划,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链条和特色产业集群;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实现优质优价。

  二是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陕西省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发更多新型业态,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加强产业项目县域布局,引进培育一批就业容量大、上岗门槛相对较低的企业,切实把就业机会更多留在当地、留给农民。

  三是积极拓宽财产性收入。陕西省将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零消薄”行动,提升集体经济整体实力;稳慎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盘活资源资产,进一步赋权活权、释放红利。

  四是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陕西省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加大粮食生产重点环节所需农机装备和智能农机补贴力度,探索将更多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保险纳入财政补贴范畴。

  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实施意见》立足陕西省资源禀赋,围绕大力推进产业振兴,重点作以下安排。

  一是推进特色产业延链强链补链。陕西省将持续深化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聚焦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培育9个农业全产业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链长制”责任,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示范县。

  二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陕西省将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对接科工贸,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优化乡村旅游产品供给,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陕西省将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展销促销活动,多途径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另外,陕西省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发挥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作用,推动陕西农业“走出去”;还要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通过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稳定大局。《实施意见》用很大篇幅作出部署,主要是加快实现“两化”。

  生活要便利化。陕西省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要件大体相当。

  治理要高效化。陕西省将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注重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共建美丽和谐新农村。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就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加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建设进行了重点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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