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协委员胡泽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2022-04-14 17:58:11来源:西部网编辑:吴宇婷责编:高岗

  “听了政府的工作报告,作为一名生态环保领域企业家,让我深受鼓舞,信心满怀,我们将抢抓‘双碳’机遇,紧跟宝鸡市最新5年战略步伐,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着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近日,在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期间,宝鸡市政协委员胡泽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谈发展成就,话美好未来。4月1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宝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泽骏作为政协委员出席,并在大会期间积极参政议政、建睿言,献实策。

(转载)宝鸡市政协委员胡泽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宜居宜游添活力 青山绿水留乡愁

  胡泽骏委员说,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农村形成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不良生活习惯,环境状况逐步恶化,农村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转载)宝鸡市政协委员胡泽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在胡泽骏委员看来,农村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制约农村农业生产的发展后劲,必须更加重视保护好农村居民的环境权益,引起社会的关注并亟待加以解决。

  “必须提升农村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扶持力度,破解农村生活垃圾‘围村’”。胡泽骏委员建议,对于村镇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可通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自洁净焚化系统进行集中处理,让垃圾变废为宝,实现绿色循环发展,为品质陕西、美丽陕西建设增光添彩。

(转载)宝鸡市政协委员胡泽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将美化居住环境与保护环境结合起来,使农民在创造美的环境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以求内在美与外在美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胡泽骏看来,只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广泛宣传环保意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合力。

  凝心聚力开新局 砥砺奋进谱新篇

  据了解,自当选政协委员以来,胡泽骏不断加强政治学习,认真落实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参与社会服务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科技创新和抗击疫情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3月,在宝鸡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物资紧缺的关头,胡泽骏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的奉献和担当,向宝鸡市捐赠了价值20万元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和食品,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企业力量。

(转载)宝鸡市政协委员胡泽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胡泽骏表示,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同时也是一名参政议政者,我将认真履职尽责,着眼长远,深入调研、务实议政、精准建言,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和“一四五十”战略,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弘扬企业家精神,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为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此次《报告》指出,“要着力提升美丽宝鸡新形象,主动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宝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深耕宝鸡的民营企业,专注于环卫一体化运营,环保工程建设等城市环境产业综合服务,致力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下一步,宝态环境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落实“百镇千村万户美丽工程”,为打造美丽乡村示范镇、美丽宜居示范村做出应有的贡献,留住最美乡愁,不断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美丽乡村成为城乡居民共享的美丽家园。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