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2022-04-22 15:11: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高岗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为全面深入了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现状,完善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到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与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实地走访查看了碑林区、碑林区街道、碑林区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示范点创建情况;现场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场所、人员配备、外观标识、制度上墙、智能服务设备等硬件设施建设;参观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智慧服务终端、服务窗口、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功能区设置,并查看了相关工作台账,同时,与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律师咨询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运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座谈交流中,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媛代为传达了西安市有关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李媛表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准确把握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今年政法工作会议强调的重点工作之一。碑林区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思想上要给予高度重视,在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要按照《碑林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碑林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法律服务成果。(供稿 碑林区融媒体中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