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采油五厂开展企地联动处置原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2022-07-01 17:02:0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锵责编:高岗

  6月28日,长庆油田采油五厂(以下简称“采油五厂”)联合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在冯地坑采油作业区冯3增外输管线途经的十字河流域开展原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长庆油田采油五厂开展企地联动处置原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_fororder_图片9_副本

各部门集结现场 摄影 陶丽丽

  本次应急演练模拟因冯3增外输管线破漏引发原油流入河道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假设了管线泄漏、水体污染、焊接起火等多个情景,重点演练事件发生后,岗位员工、班组、中心站、作业区、厂部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等各级应急响应处置情况。

长庆油田采油五厂开展企地联动处置原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_fororder_图片10_副本

物资发放现场 摄影 陶丽丽

  “此次演练累计动用参演车辆32台,应用皮划艇、吸油机等装备器具150余件。”采油五厂生产运行部副主任刁广智介绍。

  演练中,参演人员将演练当作实战来对待,认真投入、争分夺秒,各个环节衔接紧密,演练过程紧张激烈。尤其在处置水体污染过程中,参演人员按照指挥部署,一方面迅速设置了四道防线,通过徒步进入沿河区、穿下水衣进入浅水区、划皮划艇进入深水区,高效使用捞油勺、拦油索、吸油毡、吸油机等工具设备控制和回收河面油污,有序将油污土壤混合物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密封转移;安排专人对泄漏地点、四道防线内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在河道下游构筑活性炭拦油坝净化水。最后,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参演人员完成后续处置工作,演练任务圆满完成。

长庆油田采油五厂开展企地联动处置原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_fororder_图片11_副本

参演人员收集浮油 摄影 宋妍

  “此次演练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检验我厂管线泄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同样是对汛期应急抢险队伍综合能力的一次重大检阅。”采油五厂副厂长李庆庆说。

长庆油田采油五厂开展企地联动处置原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_fororder_图片13_副本

参演人员实施水质净化 摄影 陶丽丽

  演练结束后,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牛森在发言中对本次演练给予充分肯定。李军岐指出,本次演练经过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演练程序明确完整,情节设置合理;演练过程和救援队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达到了锻炼队伍、提高能力、强化联动意识的目的。他表示,希望各参演单位要全面总结、系统分析,切实做好重大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对照各自的预案,查漏补缺、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采油五厂严格遵守国家管道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县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以完整性管理为核心的管道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管理机制,确保全厂输油气管道安全受控运行;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整理预控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始终坚持“两山”理论,积极履行“开发一片、绿化一片、保护一片”的企业责任,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油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文 李文玉 陶丽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