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完成秦岭保护数据库汇编
2022-08-02 10:04:10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高岗

  7月28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会同涉秦岭6市和省直相关部门,利用近半年时间,梳理整合相关数据,汇编形成“一总五分”秦岭保护数据库,基本达到了秦岭区域各要素底数清、数据准、覆盖全的预期目标。

  据了解,秦岭保护数据库的总册为基础数据,从宏观层面对秦岭保护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包括总体概况、分区保护、保护单元和相关专项数据以及涉秦岭6市情况,共5篇38章,重点对秦岭保护范围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12类保护单元和交通、采矿(砂)、勘界立标、特色农业等10类专项数据进行了系统梳理。秦岭保护数据库五个分册则作为总册的补充,形成了尾矿库“一库一页”、矿业权“一矿一表”、农家乐“一户一栏”、水电站“一站一坝一表”、勘界立标“一县(区、市)一图”的基本架构,数据翔实。

  据了解,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将不断充实、完善、更新秦岭保护数据库,最大限度发挥数据资源价值和应用场景,为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为科研部门开展涉秦岭科研提供重要参考。(陕西日报记者 杨晓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