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踔厉奋发 持续打造优质均衡新高地
2022-09-07 14:45:4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柳洪华责编:高岗

  近年来,西安市碑林区锚定“内涵式”发展目标,下好教育优先发展“先手棋”,勇当教育改革发展“排头兵”,倾情打造独具特色的碑林硬核优质“教育圈”,推动碑林教育驶入优质均衡发展“快车道”,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西安市碑林区:踔厉奋发 持续打造优质均衡新高地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907140847

教师风采展示

  党建引领 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碑林区教育局坚持把党建融入教育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化开展教育系统“旗帜领航 红映碑林”六大党建行动,通过实施党支部星级动态管理;建立党建工作机制;开展学习“四史”、思政课改革创新等活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等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动基层党建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建管并重 打造启智润心培根铸魂育人阵地

  碑林区坚持软件硬件同抓、建设管理并重,全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让学校安心办学、教师安心教学、学生安心上学。

  突破老城区学校布局固化,教育用地空间不足等限制,碑林区创新思路、挖潜扩容,持续完善办学条件,建设和提升了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同时,碑林区落实落细常态化、制度化安全教育机制;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辖内校园实现了校园封闭化管理率、专职保安配备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达标率、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四个100%”。

持续打造优质均衡教育新高地——西安市碑林教育交出亮眼“新答卷”

学生参与体育运动

  建强队伍 锻造实力卓越善打胜仗教育强军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碑林区抓好教师引进“第一门槛”,在西安市率先组织开展“先面试、后笔试”“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职称评审工作“专项指标”绿色通道等优秀教师招引模式,人才选聘晋升更趋科学化、精准化。

  此外,碑林区累计组建645个“名师+”研修共同体,共吸纳成员3000余人;持续扩大名师问诊、名师领航、名师视导等特色教师素质提升活动辐射影响力,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完善骨干教师体系;创新实施“区管校聘”、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校长职级制,建立了教师编制周转池、编制备案制管理制度,探索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模式;组建区级“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20个,15名校长入选西安市“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主持人。

  创新创优 擦亮“硬核优质”金字招牌

  充分发挥辖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碑林区全面深化“名校+”改革,创新实施优质辐射、优质发展、优质特色、优质提升“四优”工程,共组建129个“名校+”(含市级“名校+”41个)。

  为了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碑林区大力支持区内名校以加盟校、联合办学、一长多校等模式,跨区域组建“名校+”,对外输出碑林教育品牌,为省市基础教育发展贡献碑林力量;在碑林区内打造形成东西南北四个教育圈,构建了“三纵两横”网格化多片均衡分布的硬核优质教育格局。

持续打造优质均衡教育新高地——西安市碑林教育交出亮眼“新答卷”

学生参与采摘活动

  统筹发展 办好教育民生“暖心”实事

  民生之重莫过教育。碑林区聚焦民生热点,多措并举提升教育质量,大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区26所市级以上(省级21所)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始终保持“零辍学”成果。

  截至目前,碑林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86.3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9%;创建省级示范高中7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实现全覆盖;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政企、校企、校校携手,通过建立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及教育资源、理念输出等方式,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减负提质 硬核“双减”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强基赋能

  碑林区教育局积极转变教育观念、严格落实“双减”任务,以实招硬招攻克校内提质增效的“关键点”,牢牢守住学校教育主阵地,通过大力实施“三结合三课堂”工程、牢牢守住课堂教学主阵地;把“双减”与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结合,打造学生素质展示课堂;把“双减”与加强“五项管理”(“五项管理”即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相结合,打造家校共育课堂,建立家校共育指导专业队伍;指导各学校“一校一案”“一校一品”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内容,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碑林区融媒体中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